■新華社記者 馬曉澄 毛一竹 詹奕嘉
打著國企改制的幌子,私設公司偷偷轉移國有資産;捏造債務,讓自己“掌管”的國企向自己非法牟利的私企“還錢”……
在廣州市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多年來閃轉騰挪、空手套白狼,將2.8億多元之巨的國有資産收入囊中。此外,還涉嫌大肆收受民企賄賂9780萬元人民幣、238萬元港幣,總共近4億元的涉案金額創下廣州公職人員貪腐的最高紀錄。
私設公司,將國有資産徹底私有化
公開資料顯示,張新華曾“掌管”的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是市屬國營農場系統最大的一個綜合性企業。該公司的前身是廣東省、市黨政幹部試驗農場,1980年體制改革後成立公司,擁有土地總面積2.5萬多畝,遍及白雲區、越秀區、天河區等主要發展地段。
隨著上世紀90年代國企改制的契機,張新華開始由國有資産的“掌舵人”蛻變為“盜竊者”,大變“戲法”,謀取私利。
——私設公司,將國有資産徹底私有化。法庭上,張新華證實,自己未經上級同意,于2003年私自成立廣田置業有限公司,由原白雲公司一些幹部出資持股,並將白雲公司多處資産轉至該公司名下。2006年,張新華又擅自成立完全私營性質的廣州新雨田置業有限公司,與廣田公司合併,使得國有資産徹底私有化。
——左右互搏,自己跟自己打官司。白雲公司下屬的元下田果園場老員工張某反映,擁有電鍍廠、釣魚鉤廠、摩托車配件廠等工廠的元下田果園場,經營效益一直很好。但在2004年5月,廣田公司突然匯款1600萬元到元下田,刻意使其“欠債”。一個月後,元下田又把這筆錢轉給白雲公司。之後,原廣田公司法人代表、白雲公司原總經理助理章國春狀告由自己擔任經理的元下田,要求元下田將2萬多平方米物業“以物抵債”抵押給廣田。兜兜轉轉一番,由張新華實際控制的廣田公司侵吞了國有資産、元下田2萬多平方米的物業及土地。
——低買高賣,賺取鉅額差價。據白雲公司原財務人員李某透露,張新華通過低息資金的方式,轉借5000萬元給江門農藥廠收取利息差,獲得豐厚差額,成為其被提拔的主要政績。但到1999年,江門農藥廠經營虧損無力償還債務,使得白雲公司成為債權人。
張新華庭審時證實,此後廣田公司出價1400多萬元購買江門農藥廠地塊,隨後就以1.5億元的價格轉賣給江門市蓬江區形基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檢察機關指控,在此過程中,張新華還收受該房地産公司董事長梁傍遠賄送的2700萬元。
監管國企,現代企業制度往往失效
近年來,不少國企高管貪腐案件都呈現出集體作案。除張新華之外,該公司原總經理助理章國春、原董事長張福來、副書記黃銀娣、副經理陳宇航、辦公室主任邱一旋、綜合管理部部長羅漢鐘等高層管理人員,都因涉嫌貪污、受賄被檢察機關立案起訴。“正是上述人員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動用手中權力互輸利益,使得公司監管制度流於形式,才瞞天過海,侵吞如此鉅額的國有資産。”廣州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李學東説。
早在2000年,就有員工舉報張新華使企業負債纍纍。13年來,一直有職工堅持表達訴求,但多數舉報都石沉大海。
多年來一直向上級部門反映問題的老員工李粵興告訴記者,自己曾在幹部會議上直言公司經營諸多問題,之後卻被列入下崗名單中的第一位。李粵興説:“白雲公司這麼大的國有企業,本來制度是很健全的。但在張新華當上一把手之後一手遮天,所有制度變成了擺設,公司內部大小事務都是他一個人説了算。白雲公司原主管單位是廣州市農場局,但張新華仗著自己是納稅大戶,態度蠻橫,‘老子管不了長子’。2003年農場局撤銷後,張新華更加肆無忌憚。”
從1998年到2013年案發,張新華“悶聲發大財”而無上級部門過問,折射出國企監管體制的不足。
“我們過去有一個錯誤,就是國有企業的監管通過構建現代企業制度來建立,實際上,建立監事會、董事會往往是低效或者失效的。”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認為,對國企“一把手”要進行終身問責,既要追究法律責任還要追究經濟責任。
(據新華社廣州8月2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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