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目標
到2015年,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造,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比重超過70%
國有資本將主要集中在基礎性、公共性、平臺性、資源性、引領性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産業,形成30家左右年營業收入超千億元或資産超千億元、初具國際競爭力的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
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形成市場化的企業人事、勞動、分配製度和長效約束機制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探索建立專業監管和委託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等
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穎川)18日,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下稱《改革意見》)正式頒布。
《改革意見》全文14頁,分六大部分,對全面深化廣東國企改革的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引進非國有資本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資産優化配置、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本監管體制、加強組織領導等六個方面,全面具體地確立了廣東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
《改革意見》在混合所有制企業比重提升、資本佈局優化、現代企業制度健全、資産監管體制完善等四個方面明確了此輪國企改革的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造,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比重超過70%;國有資本將主要集中在基礎性、公共性、平臺性、資源性、引領性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産業,形成30家左右年營業收入超千億元或資産超千億元、初具國際競爭力的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形成市場化的企業人事、勞動、分配製度和長效約束機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探索建立專業監管和委託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改革意見,《改革意見》尤其強調了“引進非國有資本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措施包括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多種實現形式、引入戰略投資者、探索企業員工持股、吸引股權投資基金入股、引導非國有資本進入公共項目等。方案還明確了“除國家規定外,國有資本持股比例不設下限”、“鼓勵圍繞增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備受關注的改革突破點。
今年1月,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我省率先啟動了國企改革。在進一步推動我省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充分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的背景和要求下,《改革意見》在2月底出臺徵求意見稿後經過了多番修訂。
[責任編輯: 陳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