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區委書記蘇偉波上線微訪談,就三水發展與網友互動。對三水何時鋪開負面清單的問題,蘇偉波給出了時間點:擬6月份全面實施負面清單。雖然三水不是最早實施負面清單的城市,但此舉仍然值得點讚。
或許有人不太理解負面清單究竟好在哪,不妨先了解身邊的一個例子。
一次,筆者和朋友到外面下館子。他打了個比方:比如你請客人吃飯,問人家想吃什麼。人家説“隨便”,立馬就不好操作了。如果你問客人“不吃什麼,有什麼忌口的”,事情就簡單多了。
負面清單好比“你有什麼忌口的”,是排除法,列出你不要什麼。正面清單則好比“你想吃什麼”,相當於列舉法,列出你要什麼。相比而言,排除法更好操作。從這個例子來看,實施負面清單的好處不言自明。
作為今年三水政府工作報告出現的一個新名詞,“負面清單”從其一開始提出就備受關注。而在周邊的南海,推行包括負面清單、准許清單及監管清單等“三單”管理的新一輪行政體制改革後,也取得了不錯的社會反響。
從這一點來看三水擬6月實施的負面清單,不難看出是一個利好政策。對於投資運營而言,其管理方式由“白名單”轉為“黑名單”,是將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體現,是一次對政府與市場邊界重新界定的制度變革。
蘇格蘭哲學家、經濟學家休謨曾提出一條著名的“無賴原則”,即“制度的設計要把每個人都視為‘無賴’,只有嚴密才能讓其服從公共利益。”此話雖然難聽,但不可否認的是,人都有衝動的本能、逐利的天性。負面清單的實施可收縮政府審批範圍,使邊界更為清晰,有助於實質性推動政府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減少自由裁量權和相應的尋租空間,規避相關部門滋生腐敗。
不過,在期待其出臺實施、為其叫好點讚之時,有兩點還值得引起注意。
其一,負面清單的制定需要基於廣泛而深入的調研,但從效率原則看,可以嘗試分領域、分區域實踐,進行有步驟地突破。面對這一本身存在一定“變數”的改革措施,不一定能做到“畢其功於一役”。
其二,隱性壁壘能否消除?實施負面清單其實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也就意味著外資企業、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都有權進入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但這並不意味著各類所有制企業真正實現了公平競爭。例如民營企業早已被獲准進入某些國有經濟佔主導的行業,但至今在那些行業中,民營經濟的影響力仍然非常有限。這誠然與民營企業自身的綜合實力有關係,但更與存在各類隱性壁壘密切相關。在項目核準、行政管理、公共財政、金融支援等方方面面的配套中,值得進一步消減隱性壁壘的生存空間。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