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表示,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方案仍在討論中,此前有媒體報道的“公務員養老金將按工齡補齊保險”説法並無定論。
事實上,目前各方對養老金並軌的改革方向已達成共識,而分歧落腳點則在於如何實現這兩種養老體系的趨同。雖然我國自2005年就開始每年都上調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但在“十連漲”之後仍無法企及機關事業退休人員的待遇。這意味著,養老金“填谷”之舉較為緩滯,相關制度改革還需尋找新的突破口。
當然,從工資待遇的剛性角度講,“削峰”之策必然會激起既得利益群體的意見反彈,實踐操作的可行性也較低。就此而言,根據公務員工齡進行計算補齊養老保險金,似乎是一條較為合理的路徑,但補交經費的來源仍是一項敏感話題。而據相關人士透露,養老金改革仍在做頂層設計,尚未觸及具體實施方案,但改革原則已經明晰,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收入主體將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等許多發達國家均採取了基本養老賬戶與年金相結合的養老模式,以兼顧退休待遇的保障性與激勵性。而根據我國2004年出臺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普通企業職工同樣也可以擁有企業年金,從理論上講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也已執行了這種同時體現公平與效率的模式。可見,未來養老金“雙軌”將在構成形式上合二為一,然而新的挑戰接踵而至。數據顯示,2013年企業年金的覆蓋範圍僅佔到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的6%,且主要集中在國企壟斷部門。顯然,體現企業養老金激勵部分的年金體系尚未真正成形,即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既定原則得到調整,也難以真正實現“並軌”訴求。
其實,彌補當前養老制度公平短板的首要之策還在於充盈養老金“蓄水池”,同時為廣大中小企業減負,使其有更多餘力參與到年金激勵制度構建中來。需要指出的是,當前養老金賬戶捉襟見肘與當初國企員工無償讓渡利益留存有關。如今國企大都完成了原始積累、甚至擁有驚人的獲利能力,根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市場基本原則,理應從鉅額盈利中拿出更多部分“反哺”民生。此外,養老金制度改革還應當引入更多市場化因子,為養老基金受益人創造穩定回報。一旦養老資金供給充裕,改革的各種執行阻力將大為減緩,養老金並軌也將會水到渠成。 馬紅漫 (經濟學博士財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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