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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藥兒園”在潛伏?

2014-03-19 08:34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還有多少“藥兒園”在潛伏?

  教育部和衛生部出臺的《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將“疾病預防”的職責歸屬到了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幼兒園豈可“越權”?

  近期,有家長反映安徽黃山市育才幼兒園“天天往孩子嘴裏噴藥”。當地教育局調查後稱,該幼兒園晨檢時噴的是板藍根和生理鹽水,目的是預防疾病。目前,該幼兒園已停止“噴藥”。

  鋻於西安、吉林、宜昌等地相繼爆出有幼兒園長期給幼兒集體喂藥,且事態仍在發酵和蔓延,家長們的警覺可以理解。而在宜昌個例中,涉案幼兒園園長也辯稱“小班吃的板藍根”,似乎喂食非處方藥就可不受約束。

  問題是,非處方藥較為安全,僅是相對而言,即使早已是非處方藥的維生素A、維生素D也不能過量服用,否則可引起毒性反應,影響幼兒生長髮育,又遑論在是否存有副作用上爭議不間斷的板藍根?況且,服藥安全與否,與用量有很大關係。如果家長給幼兒服用了另外的藥物,幼兒園喂食的藥物會否與其産生不良反應,也難説。

  早在2009年,教育部和衛生部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生健康服務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組織開展學生常見病群體性防治工作,必須經專家論證、必須經衛生部門商同教育部門同意、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現場指導。

  該通知因明確涉及對入托的規範,是以對學前教育同樣適用。在此背景下,幼兒園即使喂食的是非處方藥,有著預防疾病的初衷,也得回到幾個“必須”的前提路徑上來,否則就是“擅自或越權”。畢竟,兩部委出臺的《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將“疾病預防”的職責歸屬到了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幼兒園顯然沒這資格。

  從西安到黃山,給幼兒“喂藥”事件接連不斷,到底還有多少“藥兒園”沒被曝光,我們不得而知。但面對隨意濫用藥物,很多人會跟家長一樣:看孩子仰頭喝藥不寒而慄。

  昨日教育部、國家衛計委已下發緊急通知,明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或越權在學校開展預防性群體服藥工作,並要立即開展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健康服務管理的拉網式排查。當務之急,就是依照兩部委的通知,迅即啟動拉網式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該追責追責、該糾正糾正。

  □燕農(高校教師)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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