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下稱“中電聯”)傳來一則有關光伏發電的好消息。據稱,由光伏發電及産業化標準推進組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立項的40余項光伏發電標準(包括國家標準22項、行業標準19項),將報相關部門審核後陸續發佈。
據悉,這一“光伏發電及産業化標準推進組”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工信部、國家能源局成立,下設四個工作組分別為材料、電池和組件、系統和部件、並網發電。其中,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為推進組並網發電工作組組長單位。
一家參與標準起草的光伏企業高層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我國光伏業相關標準制定工作進入加速器。
據了解,包括中電聯在內,目前我國有很多協會、産業聯盟、企業都在積極組織、參與光伏行業標準制定工作。而這實質上是針對此前“光伏國六條”的具體落實。
落實“國六條” 加速光伏標準制定
目前標準體系的建設對我國光伏業而言,勢在必行且迫在眉睫。只不過,在上述人士看來,“中電聯的標準還只針對産業下游的電站運營、發電並網等領域,包括這40余項‘待審’標準,未來絕大多數無從借鑒經驗(例如一些標準可借鑒較為成熟的半導體産業)的標準,在報送並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前,還需經歷一個較為漫長的論證過程。因此,即便各方重視標準建立並積極參與其中,待我國光伏標準體系完全成型,恐怕還要經歷兩年到三年”。
7月15日,國務院發佈的光伏“國六條”細則曾明確指出,為規範産業發展秩序,要推進標準化體系和檢測認證體系建設。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光伏材料、電池及組件、系統及部件等標準體系,完善光伏發電系統及相關電網技術標準體系。制定完善適合不同氣候區及建築類型的建築光伏應用標準體系,在城市規劃、建築設計和舊建築改造中統籌考慮光伏發電應用。加強硅材料及硅片、光伏電池及組件、逆變器及控制設備等産品的檢測和認證平臺建設,健全光伏産品檢測和認證體系,及時發佈符合標準的光伏産品目錄。開展太陽能資源觀測與評價,建立太陽能資訊數據庫。
標準事關重大 恐難一蹴而就
此外,光伏“國六條”細則還對標準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積極參與光伏行業國際標準制定,加大自主智慧財産權標準體系海外推廣,推動檢測認證國際互認”。
而根據相關報道,上述由中電聯牽頭制定的40余項光伏發電標準分為勘察設計、施工安裝、竣工驗收、並網技術、檢測及試驗、環保、安全、運作維護、檢修、管理等十大類。其中,立項光伏並網發電國家標準22項,包括光伏發電站施工規範、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範、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民用建築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範等;立項光伏並網發電行業標準19項,包括光伏發電站現場組件檢測規程、光伏發電站防孤島效應檢測規程、光伏發電站電壓與頻率響應檢測規程等。
中電聯表示,爭取在“十二五”末期基本建立起光伏發電的標準體系,下一步將加緊完成民用建築光伏發電系統標準編寫。
事實上,光伏標準體系的建設關係到産業發展的方方面面。
“因為沒有標準,電站項目品質無法判斷,銀行不敢貸款,針對光伏的金融創新便更無從談起。此外,財政補貼也沒有依據。”上述高層人士向記者介紹,“過去行業內都遵循國際電工委員會的相關標準(IEC61215、IEC61730),因為達到了這一標準便可以出口,加之那時候海外市場缺口大,達標就掙錢。所以也沒有人願意帶頭制定屬於我們自己的標準”。
“但國家標準的制定絕非兒戲,不可能僅經過簡單審批流程,就公開發佈。要知道,未來很多認證都要依靠相關標準支撐,其中很多無處借鑒經驗的標準是必須經過反覆實驗、論證的。因此,建立屬於我國自己的完整光伏標準體系,還需要一段時間。”該人士向記者坦言。(于南)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