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2011年10月29日下發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和深圳7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要求在2013年啟動碳交易試點,2015年基本形成碳交易市場雛形。據發改委相關人士表態,今明兩年國內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或試點市均將陸續上線,這也意味著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版圖”將日漸清晰。有預測稱,通過7省市試點,我國有望成為全球碳排放權交易第二大市場,覆蓋7億噸碳排放。
從設置碳排放交易試點到首個碳市場正式啟動,中國碳市場建設無疑進入一個快速發展時期,深圳碳交易平臺也試圖在交易産品規模、市場活躍性、價格穩定等方面做大膽突破。“深圳在吸收歐盟的碳交易體系方面其實是借鑒很多,主要是在配額分配的方法方面,我們跨過歐盟的前兩個階段,直接到了歐盟第三個階段的分配。”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副總裁葛興安表示,從基本法進行配方分配,對於中國碳市場建設而言,跨度非常大。“整個資訊化系統、政府儲備等都借鑒了國外碳交易市場的很多經驗,比如在建築碳交易方面,可能考慮由政府以固定價格向建築物業回購超額配額,鼓勵建築物節能減碳。”
據了解,深圳碳排放量整體交易體系建設以碳強度下降為目標,所謂碳強度就是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量。相比歐盟絕對的總量控制,相對總量控制下的配額方法仍然基於國內工業發展階段的考慮,由於基礎能耗仍然較大,需要以碳強度來控制碳排放。為保證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有效性,此次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平臺被設定為碳排放強制交易市場,即政府無償給企業一定的碳配額,企業和大型建築業主必須參與節能減排,一旦未完成節能減排義務,須通過碳交易市場購買碳額度,為其多排的二氧化碳買單。如果拒不履約,政府將有權對企業採取罰款等處罰。按照深圳碳交易試點規則,企業每年最多可以出售配額的10%,如100萬噸配額,最多可售出10萬噸,如果減排到80萬噸,則可將差額20萬噸全部售出。
不過,未來從區域交易平臺體系擴展到全國之後,將難免會遇到更大的系統性難題。依照歐盟經驗,碳交易體系的搭建是一個“金字塔”結構,從基礎排放數據統計,到技術和規則配套,再到交易管理辦法和管理平臺設計。而中國的碳市場建設卻呈現“倒金字塔”結構,先有國家目標、規劃和管理辦法,再一層層看需要哪些配套,底部卻沒有基礎數據作為金字塔塔底的支撐。
除了全國體系設立的難度之外,期貨市場的發展對於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成熟也極為關鍵。由於歐洲排放權交易所的發展涉足了期貨市場的發展,未來中國碳排放權期貨産品的推出也被認為在情理之中。針對碳期貨業務,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總裁陳海鷗曾表態稱,正在就期貨業務方面進行,未來將與國內外金融機構合作,加強碳排放權交易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合作,開發低碳金融産品,以吸引更多機構參與到碳市場中來。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