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3月1日發佈公告稱,歐洲議會同歐盟成員國代表已就限制銀行業從業人員獎金達成初步一致。根據新規,歐盟銀行業從業者年獎金一般不得超過其年薪。《金融時報》稱,歐盟成員國的銀行家最快將在明年面對獎金上限新規,這將成為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全球最嚴格的銀行業薪酬限令。
歐洲議會表示,上述限制獎金的新規旨在遏制銀行業內“過度投資冒險行為”。根據新規,從2014年1月開始,銀行從業者獎金與工資的比例上限為1:1,但在股東壓倒性多數的支援下,獎金與工資之比最高可提高至2:1。不過為長遠計,若獎金超過了年薪,其中獎金的四分之一將至少推遲五年後發放。此外,銀行業須增加透明度,具體措施包括公開利潤、營業額、納稅額、獲取的政府補貼數額等資訊。從2014年開始,上述資訊須提交歐盟委員會,2015年起公之於眾。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規定,駐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歐盟金融機構僱員或外國銀行在歐洲的分支機構僱員同樣適用獎金上限規定。投行行業組織歐洲金融市場協會首席執行官劉易斯表示:“這將嚴重損害歐洲銀行業的競爭力,並對實體經濟産生負面影響。”
歐洲議會公告稱,新規尚需獲得多數歐盟成員國的支援及歐洲議會正式批准方可生效。分析人士認為,由於新規可能會對歐盟銀行業的競爭力帶來負面影響,屆時將金融業作為重要支柱産業的英國可能會對此表示反對。(本報記者 陳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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