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13日電 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從今年6月1日起,我國將在全國逐步實施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公務出行原則上不買全價票,出國要求選擇國內航空公司。
當前為何要推進這一改革?今後公務出行該如何購買機票?國際航線購票有哪些新規定?財政部國庫司(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與中國民用航空局財務司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雙折扣”機制要求盡可能選擇低價機票
此次改革的核心思路可概括為實現公務機票購買的“雙折扣”。主要做法就是公務人員根據公務行程安排和機票的市場價格情況,自行選擇航空公司航班,航空公司按合同約定在市場折扣票價基礎上再給予一定折扣的優惠。
目前,政府採購機票優惠率為:對於市場折扣機票,國內、國際公務機票為市場折扣票價的9.5折優惠;對於市場全價機票,則分別為全價票價的8.8折、8.5折優惠。
兩部門表示,這種統一折扣的優惠是通過採購談判方式確定的,不同年度可能會發生變化,有關變動情況將在政府採購機票管理網站上及時發佈。
此外,為保證“雙折扣”機制的實施,新規打破了銷售渠道壟斷。公務人員既可選擇任意一家在政府採購機票管理網站上公佈的具備中國民航機票銷售資質的機構購票,包括各航空公司直銷機構和代理銷售機構,也可使用公務卡在政府採購機票管理網站上直接購票。
同時,提高了市場機票資訊透明度。即通過政府採購機票管理網站集合各航空公司官方網站實時的市場機票資訊,方便公務人員購票。
“雙折扣”並非要求購買最低價機票
實行“雙折扣”,是否表明公務機票價格一定是市場最低價?兩部門表示,此次改革主要目的是規範公務機票購買行為和促進航空公司間的公平競爭,而非尋求公務機票價格最低。
從定價機制看,首先,公務人員要結合工作出行安排合理選擇航班,盡可能選擇低價機票,並非要求購買最低價機票。
其次,航空公司在市場價基礎上給予的統一折扣優惠,指的是各航空公司給普通客票的統一市場公佈運價,並不包括航空公司給一些機票銷售機構的特殊運價。當然,公務人員可以按特殊票價購買這類機票,但不再享受政府採購優惠。
兩部門指出,總體上看,改革後的公務機票價格會低於社會其他同艙位票價,但並不總是社會最低票價,一些銷售機構出於特殊行銷策略銷售的低於航空公司基準票價的機票就不包括在公務機票的購買範圍內。
因公出國要求選擇國內航空公司
此次改革體現了對國內航空公司的支援。兩部門對因公臨時出國機票購買作了明確規定,即除《通知》中規定的特殊原因並經單位內部核準的情形外,對於目的地國家(地區)有國內航空公司直達航班的,要求選擇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沒有直達航班的,則應當選擇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到達的最鄰近目的地國家(地區)進行轉机。
兩部門表示,目前,我國航空公司航線已覆蓋到世界各大洲大多數國家的中心城市,這一規定有利於國內航空公司國際航線的穩定與拓展。
中央地方將分步推進改革
兩部門明確,此次改革的實施對像是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公務人員,涉及的單位、人員數量眾多,一些改革配套工作要同步展開,需要分步推進。
按時間安排,中央預算單位從2014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省級預算單位在2014年底前實施,地市級及以下預算單位在2015年底前全部實施。
兩部門要求,地方財政部門作為改革的牽頭部門,要組織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改革推開後,各級財政部門還要加強對公務機票購買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要會同本級外事、審計等部門,將出國機票購買情況納入因公出國情況聯合檢查的工作內容。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