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湖南省宜章縣原家住瑤崗仙礦的張俊峰高高興興地搬進了房管部門安排的廉租房。這是一套二室一廳的廉租房,市場上同面積房的租金每個月在450元左右,但張俊峰每個月只需要付140元,大大減輕了低保戶張俊峰一家人的生活壓力。
但如果沒有原租戶鄧柳江一家的退出,張俊峰的廉租房夢仍然有待時日。
原來租住該房的鄧柳江一家,因兒子19歲了外出務工1年多,家庭收入條件有所好轉。在房管部門的勸説下,他們很自覺搬出住了兩年的廉租房。
同期搬出廉租房的何小霞、謝韜等人至今仍懷有留戀之情:“那裏戶型不錯、周圍環境也好,要不是他們講還有更加困難的,我真的捨不得搬。”
2005年以來,隨著國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出臺,在有效改善困難群眾居住條件的同時,也給各地的建設管理實踐出了一張“試卷”。
地處湖南南大門的宜章縣,是湖南省級貧困縣。針對一些地方爆出的保障房選址偏僻、品質堪憂等問題,縣委書記歐陽鋒反覆叮囑相關職能部門“廉租房決不能廉價建,不能形成新的貧民窟”,“讓最需要幫助的人得到保障”。
縣裏專門在玉溪鎮馬耳衝整體規劃了2000畝土地,將廉租房、公租房、棚改房、危改房、安置房等涉城、涉房資金進行有機整合,統一建設;還把保障性住房建設納入全縣年終綜合目標績效考核範疇,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細分到了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一把手負總責”制度。
短短幾年時間,該縣先後投入9億多元,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154.61萬平方米,其中籌建廉租房4318套,公租房2220套,城市、國有工礦等5類棚戶區改造4665套,農村危舊房改造4800套。
數量巨大的保障房面對的是該縣“有意放開”的保障人群:進城務工農民家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低收入農民工均在其列。
宜章縣規定,取得城鎮戶籍兩年以上,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低於本縣上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40%的無房家庭,可以申請住房保障。
在城區有穩定職業、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低於本縣上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40%的無房進城務工家庭,可與城鎮低收入家庭一樣,享受公租房保障申請。
戶口不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在城區區域內具有穩定職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具有穩定職業的低收入農民工,可與城鎮低收入家庭一樣享受公租房保障申請。
此外,對於三級以上殘疾、重點優撫對象、獲得縣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範、軍烈屬、復轉軍人和其他急需救助的特殊家庭,也予以優先保障。
房子建好了,如何把好入住者的進口關?宜章縣針對性地實施了“五審四公示”制度,並在報刊、電視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即便如此,數千戶的廉租房公租房的繁重管理工作中仍有瑕疵,房管部門發現,其中存在著騙租、貪佔便宜、不按規定年檢年審、不按時繳納租金、不按規定退出保障房等現象。此外,轉租、轉借、經營謀利、空閒等違法違規行為也時有發生,這些後續管理問題如亂麻一樣,讓宜章縣房管部門備感頭痛。
經過認真思考後,宜章縣要求,實物配租保障對象期滿1年的,全面進行年度復審,年檢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保障滿5年的還需要繼續保障的,由社區(居委會)重新進行一次民主評議,進一步核準入住條件;保障滿10年的,一般情況作退出處理,重新進行申請審核登記。
然而,經認定住戶不再符合居住條件,卻常有硬賴著不走的,想把廉租搞成終身制。
宜章縣房管部門從賓館房卡管理上得到啟示,建立了“兩把鎖”的退出管理模式:在保障性住房的普通防盜門上,統一加裝智慧電子管理鎖。住戶擁有電子門鎖和普通鑰匙,電子門鎖設定租期,期限一到,住戶要到房管部門進行續期,如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房管部門對電子門鎖停止授權開鎖,電子門鎖會自動失效打不開,從而控制住戶入住。
同時,縣裏採取經濟、行政、法律三種手段進行調控。他們在收繳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等保障房租金時,根據基準租金和房屋租金調節系數計算租金價格。在此基礎上,再按照住戶生活貧困程度不同,給予相應補貼,這樣導致住戶一旦不符合保障條件,實繳的租金就會達到、甚至高於市場價。而對於住房保障部門作出責令住戶退出保障性住房的行政決定後,住戶在規定期限內既不申請復議又不起訴的,職能部門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據悉,到目前為止,全縣已清查94起擅自轉租、轉讓或騙取廉租住房保障等違法違規行為,清退5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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