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積金管理今年擬出新政
月收入低於1900元可提公積金
我市目前有不少公積金繳存職工,買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積金,引發公積金“劫貧濟富”質疑。記者昨日從省人大調研武漢公積金管理使用情況座談會上獲悉,我市公積金今年擬採取多種措施,放開低收入職工提取政策,實施差異化繳存。
月入低於1900元
擬允許定期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是一項專款專用制度,按照目前全國通行的公積金政策規定,繳存職工必須買房才能用公積金貸款或者提取。但事實上,一些月收入一兩千元的低收入職工,並沒有能力貸款買房,繳存的公積金成了“死錢”,這就造成低收入者大量存儲的沉澱資金支援較高收入者貸款買房,被質疑公積金存在“劫貧濟富”情況。
對此,武漢公積金管理部門向省人大彙報時提出,應根據本地收入水準、房租狀況確定最低收入繳存標準,低於該標準,在不享受公積金貸款前提下,允許定期提取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租房等其他支出。
據了解,結合我市最低收入標準等指標,我市擬將月收入1900元定為最低收入繳存標準,如果職工月收入低於1900元,以後也不準備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就可以定期提取。
實施差異化繳存政策
擬取消私企繳存“限高”
去年以來,我市多個高收入企業以繳存“限高”為由,大幅下調了公積金繳交額。我市公積金管理部門向省人大彙報時認為,這些高收入行業的職工絕大多數已經享受了互助公積金貸款支援,自己住房問題解決了,應該幫助其他職工的時候卻“限高”了,變相造成公積金“濟富不濟貧”。
對此,武漢公積金管理部門向省人大彙報時表示,為了更好體現公積金互助性,為中低收入者使用公積金貸款提供更多資金來源。在限制使用、嚴格納稅前提下,繳存“限高”應區別不同情況差別化執行。對財政供養人員繳存“限高”,以免增加公共財政負擔;對國企高管適當“限高”,減少收入分配差距;對私企繳存人,只要其收入合法、公開透明,應允許其按國家規定的繳存比例放開繳存公積金。
武漢公積金餘額去年突破千億元
全市1/3買房人用公貸
記者昨日從省人大調研武漢公積金管理使用情況座談會上獲悉,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我市公積金各項指標均列前5位。全市累計歸集額首破千億元,全市買房人中每三人就有一人用公積金貸款。
據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計,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武漢公積金歸集餘額排名第三,貸款餘額排名第三,貸款總額排名第四,當年實現增值收益排名第四。截至2013年底,武漢公積金實繳職工達到160萬人,20年來累計歸集公積金總額首次突破千億元,累計向33.78萬戶職工家庭發放公貸806.32億元,資金使用率達到92.29%,每年可為貸款職工節約利息11億元。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武漢公積金貸款主要用於支援中低收入家庭剛性住房需求,去年我市共發放公貸戶數為59222戶,佔全市房屋交易總量的28%。其中,首套房貸款佔比高達96%,借款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佔比86%,購房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佔比接近80%。(記者 馬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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