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論|在疫情防控中彰顯依法治國理念
在抗擊疫情關鍵時期,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要求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這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執政興國、依法治國的策略,以及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堅定決心。
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們黨面對重大風險挑戰,處變不驚、臨危不亂的法寶。危難時刻,黨中央依法審慎決策,加強風險評估,科學研判形勢,精準把握疫情。各省市自治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紛紛啟動重大突發衛生公共事件一級響應,延長春節假期、及時公開資訊、徵用防疫物資、實行交通管制,對疑似人群進行嚴格篩查、醫學隨訪和全程管控等遏制疫情蔓延,這些舉措既符合人民安全需要,也符合法治精神。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雖然造成諸多不便,但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與擁護。依法防控的初衷就是執政為民,全民戰疫既體現了中華民族同舟共濟、勠力同心的民族精神,又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國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準。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越是危難時刻,越要高舉法治利劍,讓一切違法行為無處遁形。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依法執政、依法處理、依法追究,完善處罰程式為防疫工作提供安定有序、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法者,所以禁民為非而使其遷善遠罪也。”法治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從嚴從重從快處罰是強化公共安全的保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是對仍懷叵測之心的警示。懲前毖後,以儆效尤,體現了以法治鞏固人民主體地位、維護人民合法權利的宗旨。
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誌。社會文明是社會的開化狀態和人類的進步程度,是政治文明、國家文明、人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統一體,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是法治精神融入核心價值、規範社會行為的一次實際檢驗。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人民堅定信心、同舟共濟,凸顯了“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與“全國一盤棋”的大局意識。在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下,各級黨組織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增強人民群眾法治意識,依法支援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也出現了因隱瞞資訊、拒不配合導致傳染擴散的情況,甚至發生制假售假、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治理既要有溫度,更要有力度,不僅要引導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自覺遵守者,還要依法排查處置,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在堅持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相結合中,為建設法治中國築牢群眾基礎,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注入新的動力。
依法治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治國治眾者,不可以圖利。”我們黨認真傾聽群眾呼聲,對群眾不滿意、防控不力的幹部,對擅離職守、推諉扯皮、臨危退縮、消極應付的幹部,依規依紀依法處理。相反,對在防控期間發揮關鍵少數作用的幹部,對堅守崗位、率先垂范的幹部火線提拔。賞罰分明,正向激勵,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準。以有效問責強化制度執行,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依法治國最終要落實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體現為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最高檢、最高法、國家衛健委、公安部等四部委聯合發文,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社部出臺相關要求,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各級黨組織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體現到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上,體現到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成效上。
(作者為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師範大學基地研究員、天津師範大學化學學院黨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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