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榮耀,他們當得起!
記者17日從退役軍人事務部獲悉,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符合烈士評定(批准)條件的人員,應評定(批准)為烈士》。
新冠肺炎疫情作為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嚴重危及公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一場與時間賽跑的防控戰和攻堅戰。為了減少疫情的傳播與擴散,基層幹部進居入戶進行摸排,實行小區封閉化管理搞好後續服務,轉運感染者或者確診者分級診療,一線的護士們在高危的環境中,超負荷工作救治患者,用最大的努力挽救每個人的生命。還有計程車司機、志願者,每個人都在冒著巨大的風險,充當著防控一線的勇士、鬥士和戰士。
冰冷的數字背後是溫暖的人性和鮮活的生命。以醫護人員為例,據國家衛健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紹,截至2月11日24時,全國醫務人員確診新冠肺炎1716例,佔全國確診病例3.8%,其中6人不幸死亡,佔全國死亡病例0.4%。除此之外,還有大量的基層幹部和共産黨員,他們有的感染上了新冠肺炎病毒,從救護者變成了被救人,還有的則永遠倒在了工作崗位上,比如河北省邯鄲市廣平縣供電公司辦公室主任岳金棟、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利國水利站厲恩偉、河南省滎陽市司法局幹部鄭凱等。這些共産黨員、醫護工作者、解放軍戰士,不顧個人安危,衝在抗疫防疫的第一線,他們的行為令人感動,因公殉職則讓人痛心疾首。
善待這些因公殉職的黨員幹部,或為公共事業而獻出生命的志願者,是社會應有的公義與良知,如此才能讓整個社會充滿昂揚的鬥志和鼓舞人心的力量。對於因公死亡的人員,一些地方已按工傷保險條例給予了相應的一次性死亡補助,解決了遺屬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但僅有經濟補助與撫恤遠遠不夠,除了經濟上的補償,更應有政治上的厚待,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進行烈士褒獎,理應成為對他們的最高禮讚,也是最高層次的致敬。
烈士指在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犧牲的公民。《烈士褒揚條例》第8條對烈士評定有著明確的標準,其中第2條規定,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産、集體財産、公民生命財産犧牲的,應當評為烈士。筆者認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風險性極高,參與防控工作屬於重大、重要的公共行為。在這場不見硝煙的戰疫中,每一名犧牲的人員都如同烈士一樣英勇,他們理應獲得和烈士一樣的對待。
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應評盡評,讓他們享受烈士的褒獎與殊榮,接受公眾的緬懷與致敬,是打好疫情防控戰的題中之義,也是永遠懷念和銘記這些在民族危難時刻,負重前行勇士們的應有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