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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列入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2019-12-03 15:5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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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3日電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信部近日發佈《關於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指出,工信部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列入全國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工信部指出,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下稱《通知》),決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陜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工信部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列入了“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事項,分別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改革。根據國務院有關要求,工業和資訊化部近期研究制定了《通告》,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

  針對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具體工作,工信部解讀稱,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相關司局加強改革試點的協調推動和業務指導、各級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和各地通信管理局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加大統籌協調,加強改革督辦。

  二是加大學習宣傳。梳理涉部改革事項並通過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發佈,指導工業和資訊化系統做好學習宣傳和實施準備。及早研究部署,向部相關司局通報“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要求、工作安排,明確工作責任。

  三是制定實施方案。組織研究制定《通告》,對工業和資訊化部實行“證照分離”改革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貫徹落實措施;對其中實行告知承諾的相關許可事項,研究制定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實施方案。

  《通告》具體內容方面,工信部解讀稱,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部署,《通告》針對工業和資訊化領域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提出了“證照分離”改革的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

  一是明確時間安排。《通告》明確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依法設立的企業申請辦理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國務院《通知》和工業和資訊化部貫徹落實措施辦理。

  二是強化政策落實。《通告》要求各級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各地通信管理局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中央層面設定,2019年版)》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各項改革舉措、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部相關司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改革試點的協調推動和業務指導工作,推動各項措施落地實施。

  三是完善貫徹落實措施。《通告》針對工業和資訊化領域實行“證照分離”改革的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貫徹落實措施。其中,對於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食鹽定點生産和批發企業、電子認證服務和有關監控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網際網路域名服務等18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從減少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間、簡化審批流程等方面進行改革。對於2項實行告知承諾的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相關許可事項,另行制定發佈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實施方案,有序推進改革試點工作。

  同時,《通告》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優化有關貫徹落實措施,推動改革效應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通告》稱,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依法設立的企業申請辦理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通知》及工信部貫徹落實措施進行辦理。

  《通告》要求,各級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中央層面設定,2019年版)》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各項改革舉措、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和我部貫徹落實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優化有關貫徹落實措施,積極回應企業關切。工業和資訊化部相關司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改革試點的協調推動和業務指導工作。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