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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雙重標準,根深蒂固的霸權邏輯(深度觀察)

2019-11-29 12:12: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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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所週知,美國國內執法部門的執法權威有充分法律保障,任何人若是抵抗執法或試圖襲擊執法人員,必將招致嚴懲。縱觀美國歷史,無論是聯邦政府還是地方政府,在處理遊行示威活動釀成的社會騷亂時,也是該出手時就出手,不會有絲毫猶豫。然而,在國內將執法權威視為社會常識的一些美國政客,卻時常無端對其他國家警方正常執法妄加攻擊。事實兩相對照,華盛頓政客根深蒂固的霸權邏輯、所秉持的雙重標準清晰地暴露在世人面前。

  每當有人在遊行示威時逾越法律界限,美國執法部門必然強力出手

  日前,兩所美國知名高校之間的一場傳統體育賽事,最終鬧出了警察強力清場風波。11月23日,一年一度的哈佛—耶魯橄欖球賽在康涅狄格州紐黑文市舉行。比賽進入中場休息,一群關注氣候變化問題的示威者涌入球場,要求學校董事們退出化石燃料行業。因為部分示威者遲遲不願離場,賽事難以繼續,當地警方隨即採取了逮捕清場行動。25日,當地政府進一步發佈公告稱,將正式對其中42名抗議者提起訴訟。

  該事件經媒體曝光後,警方的做法沒有引起任何質疑,反而是示威者的激進行為招致諸多批評。事實上,紐黑文警方對這場球場風波的處理,堪稱標準美國執法實踐。近年來,受種族歧視、槍支暴力、政治極化等深層社會弊端影響,美國不時爆發大規模遊行示威,個別還演化成了街頭暴力事件。每當有人在遊行示威時逾越法律界限,美國執法部門必然強力出手。

  今年夏天,地處美國西北的俄勒岡州波特蘭市出現多次“巷戰”——極右翼群體和左派激進分子選擇了同時在該市進行遊行,並一度拳腳相向。6月29日,雙方“對峙式”遊行開始不久,投擲物就開始在現場出現。隨後,當地執法部門迅速取消遊行許可,將現場狀況判定為騷亂,使用閃光彈和橡皮子彈驅散人群,並對施暴者實施逮捕。波特蘭警方的行為受到了當地政治人物的普遍支援,其高效行動還贏得不少公眾讚賞。波特蘭市長泰德惠勒指出,無論是誰,以言論自由為幌子實施暴力行為的人,在波特蘭都不會受歡迎。俄勒岡州聯邦檢察官比利威廉姆斯表示,“這些罪犯(指涉暴分子)必須被追究責任”。

  在美國,執法人員對於公共示威者動用暴力手段完全不會容忍,更不用説示威者挑戰執法或者危及執法人員安全。現任教于舊金山州立大學的詹姆斯達德利曾任舊金山警察局副局長,有長達32年的執法經驗,並親自指揮處理過多起社會騷亂事件。他對本報記者表示,當抗議活動演變成暴力或破壞財産的行為時,警方就得有所行動。“任何國家都不應容忍縱火、攻擊等行為,違法者必須被逮捕。”達德利如是強調。

  美國政府強力平息大規模騷亂的記憶,依舊留在許多美國人的腦海裏

  應對不同類型的社會公共安全事件,美國執法部門向來分工明確,行動果敢。記者在華盛頓親歷過的數場遊行示威活動,雖未出現大規模暴力,但執法人員總是全副武裝地在現場嚴陣以待,消防車等裝備則隨時待命,有時還會出現騎警在周邊巡邏。

  曾參與調查處理美國前總統肯尼迪遇刺案、“911”事件等要案的康涅狄格州警政廳前廳長李昌鈺介紹,在美國,一般小型的暴力遊行集會由地方警察處理,攝影取證,事後逮捕;大的暴力遊行集會由州警出動處理,消防車沖水驅散,用防暴車分離示威者和群眾,現場逮捕領頭人或襲警人員;如果規模更大、事態更嚴重,將由國民警衛隊出動,使用煙幕彈、催淚彈等,宣佈緊急命令、宵禁等。

  僅過去一年多來,美國執法部門就強力出手,處理了數起引發全國關注的遊行示威活動。2018年6月,大量公眾違規在美國國會辦公樓內抗議現行移民政策,導致575人被捕;同年9月,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就佈雷特卡瓦諾出任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舉行聽證會,國會警察在3天內逮捕了212名激進抗議者;12月,在加利福尼亞州聖迭戈市靠近美墨邊境處舉行的要求停止拘留和驅逐中美洲移民的抗議活動中,32名宗教領袖和社會活動家因不服從現場執法人員指揮而被捕。

  時至今日,美國政府強力平息大規模騷亂的記憶,依舊留在許多美國人的腦海裏。1992年,洛杉磯爆發美國20世紀最大騷亂,時任美國總統老布希為平息騷亂甚至出動了海軍陸戰隊第一師以及陸軍第七步兵師。統計顯示,平息騷亂過程中,當局共逮捕了約1.2萬人。2011年“佔領華爾街”運動席捲全美,執法部門對該運動高度戒備。在該運動大本營曼哈頓祖科蒂公園清場過程中,紐約警方出動上千警力,逮捕了200名拒絕配合的抗議者。有媒體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甚至對該運動拿出了對付“恐怖分子”的相關手段。2014年,密蘇裏州小鎮弗格森發生嚴重種族騷亂,該州州長宣佈當地進入緊急狀態,出動大量警員以及裝甲車等重型裝備平息騷亂。2015年,馬利蘭州巴爾的摩再度發生種族騷亂,該州州長同樣宣佈緊急狀態並實施宵禁,同時還調動數千名國民警衛隊員平息騷亂。

  當其他國家一些地方的暴徒上街作惡時,一些美國政客卻拿出了截然相反的立場

  在美國國內,公眾根本無需擔心執法部門執法權威不足問題。相反,過度執法、暴力執法卻是美國社會長期面對的一大難題。美國聯邦調查局2017年發佈的數據顯示,2016年美國執法部門共實施逾1000萬次逮捕(不包括違反交通規則的逮捕),平均每十萬居民中有3298.5人被逮捕。據《華盛頓郵報》網站統計,美國警察僅2018年就射殺998人。

  為何在國內處處講究尊重執法的美國政客,卻總是無端指責其他國家警方的正常執法行為?有專家表示,這充分暴露美國政客的雙重標準。

  今年夏天,波特蘭市出現極右翼組織和激進左派組織的暴力衝突之後,資深保守派政治人物、得克薩斯州聯邦參議員泰德科魯茲聯合另一位聯邦參議員提起一項決議案,嚴詞譴責暴力,並呼籲將成員身穿黑衣、頭戴面罩的激進左派組織“安提法”定性為國內恐怖組織。面對“安提法”成員屢屢頭戴面罩實施暴力,許多美國執法人員提出要求,希望立法禁止公眾頭戴面罩參加示威遊行。事實上,各種版本的“反面具法”早已在美國許多州和縣市得到執行。紐約州從1845年起就已有相關法規。其他一些地區的“反面具法”則可以追溯到20世紀中期,當時美國地方政府正紛紛採取措施對付極端組織3K黨,其成員通常披戴白色亞麻布頭罩。

  然而,當其他國家一些地方的暴徒上街作惡時,一些美國政客卻拿出了截然相反的立場。不久前,當中國香港特區政府著手制訂“反蒙面法”,美國一些人對這一在美已有悠久傳統的法規,卻拋出了許多怪聲怪調,動輒稱這將損害香港“民主”。

  美國庫恩基金會主席羅伯特庫恩對本報記者表示,任何國家都不能允許暴力行為破壞社會、破壞經濟,法治是國家穩定、經濟發展和社會有序的基礎,警察有遏制暴力和違法者的責任。在庫恩看來,過去幾月來,香港警察總體保持克制,而極端示威者則一再試圖激怒警方,美國政客如今選擇批評香港警方,背後有他們不會明説、卻更深層次的動機——“對中國崛起根深蒂固的不安和徹頭徹尾的政治機會主義”。

  (本報華盛頓11月28日電)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