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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70年來法治建設成績斐然

2019-09-24 18:06:00
來源:光明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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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天津外國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宋婷

  法治是目前人類能夠認識到的最佳治國理政方式。回溯新中國成立70年來法治建設改革發展之路,既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提供了“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保障作用,又有力地推動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從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誕生,從而開啟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探索之路,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總結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再到1997年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1999年“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載入憲法,2011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中國法治建設在實踐中改革,在改革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在發展中追尋良法善治。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依法治國。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提出“法治中國”的建設目標,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以黨代會的形式對依法治國進行總體部署和全面規劃,在新中國法治建設史上意義重大,揭開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篇章,明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不斷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國基本格局。

  黨的十九大進一步貫徹法治中國建設目標,積極推動法治頂層設計和戰略佈局,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一體化的系統工程建設勾勒出清晰的時間表、路線圖和施工圖。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新時代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提供了理論指導和根本遵循。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隨著國家法治建設的日益深入,中國法治建設取得了諸多成就,充分地彰顯了社會主義制度的獨特優勢,增強了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政黨執政,最怕的是在重大問題上態度不堅定,結果社會上對有關問題沸沸颺颺、莫衷一是,別有用心的人趁機煽風點火、蠱惑攪和,最終沒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問題不能含糊,必須向全社會釋放正確而又明確的信號。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就是要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三個方面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黨就如同一列火車的車頭,而法就如同火車行駛的軌道。這兩者何來誰大誰小呢?“權大還是法大”才是真命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這個核心問題,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實踐證明,中華民族之所以能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性飛躍,根本就在於中國共産黨的堅強領導。

  二、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眾所週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道德是沒有強制的柔性自律,法律是長著“牙齒”的剛性規則。作為社會治理的兩種基本模式,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決定性和統一性,它強調對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德治是治國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國就是通過在全社會培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道德,對不同人群提出有針對性的道德要求。發揮法治對道德的保障作用,運用法治手段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把道德要求貫徹到法治建設中,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正所謂“法安天下,德潤人心”。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既是對世界各國治理經驗的總結,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鮮明特點和獨特優勢。從現實發展來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深化改革、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的必由之路。我國已經進入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必須依靠法治,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面對國際風雲變幻、國內改革攻堅克難的局面,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和各種風險挑戰,可以理順各種利益關係,讓改革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同時,在強調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不可分離、不可偏廢;在強調依憲治國、依法執政的同時,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抓好領導幹部“關鍵少數”,補足黨員幹部的理念信念之“鈣”。

  三、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新中國成立70年來的法治發展之路深深厚植于我國的基本國情。中國是共産黨領導的國家,是世界人口大國,是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家,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變化,人民群眾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生態等領域的要求日益凸顯。這些“中國特色”決定了中國的法治建設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體現法治道路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絕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回望法治中國道路一路走來,在從權力向權利、管理向治理、人治向法治的變革發展過程中,法治中國強調解決中國當下的現實問題,強調治國理政現代化建設的中國道路和中國經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在新中國民主法治建設的歷史上留下輝煌篇章。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面依法治國作為“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領域的一場深刻革命,將有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飛躍。今日之中國,不僅是中國之中國,而且是世界之中國。在統籌推進偉大鬥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法治中國將與富強中國、民主中國、文明中國、和諧中國、美麗中國相輔相成,共同創造“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的美好奮鬥願景。

  [本文是北京高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北京外國語大學)的階段性成果和天津外國語大學2019年度科研規劃重點項目“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學理體系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