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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陣地守不住、瀏覽器彈窗關不掉……專家提建議

2019-07-23 11:44: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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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信陣地守不住瀏覽器彈窗關不掉專家建議

  用立法保護用戶退出和抗干擾權利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掃完哈啰單車的二維碼之後,收到的驗證碼短信裏有一個網址連結,我點開後發現,裏面都是些貸款、抽獎之類的。還好沒發生財産損失,但也擔心自己的資訊已經被洩露了。”上海市民楊瑩近日對《法制日報》記者説。

  直到這兩天看到“哈啰出行起訴北京泰迪熊移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迪熊)”的新聞,楊瑩才知道,原來哈啰單車的驗證碼短信是泰迪熊發的。

  “我是幸運的,因為點開的網址沒有病毒。但我又很無奈,因為我找不到解決這種問題的辦法。”楊瑩説。

  在強大的網際網路技術面前,無助的並不只是楊瑩一個人。

  被短信中附帶的網頁連結轉向不知名網站;瀏覽器彈出的廣告窗口始終關不掉;搜索一些資訊後被頻繁推送相關産品……記者調查發現,儘管網際網路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財産安全受到威脅、用戶安寧權被侵犯、個人隱私被洩露等問題仍然給網民帶來很多困擾。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廣告協會法律諮詢委員會專家委員朱巍指出,進入到大數據時代,用戶個人資訊的保護變得更加重要。在網際網路環境中,用戶應當享有退出、抗干擾等權利,這些都應當在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法時加以明確。

  “隨著技術的日新月異,監管規則的創新也要隨之跟上,相關的法律法規也要及時加以完善。針對網際網路廣告中出現的一些問題,監管部門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加大對於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並推動平臺開展自律工作。”廣東財經大學智慧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姚志偉説。

  短信搭便車被起訴

  記者了解到,哈啰出行所屬的上海鈞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鈞正公司)已經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了泰迪熊,法院已經受理。

  與此同時,京東和唯品會也起訴了泰迪熊。

  泰迪熊到底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

  泰迪熊官網介紹稱,公司成立於2014年,作為專業的智慧通訊服務提供商,以系統通訊錄為入口,專注于為手機廠商提供基於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的數據解決方案。

  泰迪熊為何會被這幾家公司起訴?

  記者了解到,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技術手段,將客戶發給用戶的短信及短信頁面進行重構,並在短信中插入帶有連結的功能表,誘導用戶點擊連結跳轉至其提供的廣告頁面。

  在發現這一行為之後,京東、唯品會和哈啰出行對泰迪熊提起訴訟。三家公司認為泰迪熊存在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京東、唯品會還認為泰迪熊涉嫌商標侵權。

  鈞正公司在起訴書中稱,他們發現泰迪熊在未經過許可情況下,通過技術手段將發送到用戶手機上的驗證碼文字短信轉換為卡片形式短信,並且在卡片形式短信的下方增加了三個功能表:了解哈羅、天氣預報、查看應用。當用戶點擊“了解哈羅”功能表時,會跳轉到一個廣告網頁。

  鈞正公司認為,泰迪熊的上述行為,擅自利用了哈啰出行花費巨大成本和投入才建立的海量用戶資源以及短信發送渠道,搭原告便車,不勞而獲牟取非法利益,損害原告和消費者合法利益,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之規定。

  京東在起訴書中稱,請求法院判令泰迪熊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即停止在京東發送的短信頁面中植入泰迪熊公司的網頁連結,停止在被控侵權連結中使用“京東”字樣及京東LOGO,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餘元。

  7月19日,泰迪熊方面稱,公司已收到法院傳票,案件正式進入訴訟程式。

  姚志偉指出,如果事情屬實,泰迪熊的這種做法類似于“流量劫持”,如果用戶因為點擊短信裏的網站遭受損失,廣告發佈者要承擔責任。廣告發佈者利用技術手段,插入網址至他人短信內容上,誤導用戶點擊,很可能會給用戶帶來個人資訊、財産方面的損害。例如,用戶點擊其中的一些網貸産品,很可能會因此遭受財産方面的損失。

  “公司之間的糾紛,最終受害的是消費者。用戶因為使用京東、唯品會、哈啰出行,手機上一般都會綁定銀行卡,在這種情況下,點擊來源不明的網址是有很大風險的。”朱巍説。

  彈窗廣告屢禁不止

  在網際網路時代,用戶不僅守不住“短信陣地”,也經常丟失“瀏覽器陣地”的主動權。

  降價促銷的購物資訊,內容低俗的文章圖片,一次關閉不了的網頁遊戲……電腦和手機裏推送的彈窗廣告,讓用戶不堪其擾卻又無可奈何。

  “很多彈窗廣告會設置一大一小兩個關閉按鈕,一般情況下,那個大的關閉按鈕是假的,點擊之後根本關不掉,還會進入到廣告頁面。事實上,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網際網路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規。”朱巍説。

  我國廣告法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識,確保一鍵關閉。

  《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也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未經允許,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連結。

  對於彈窗廣告,不只是法律法規作了明確規定,監管部門也一直將之作為整治的對象。去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部署推進的“凈網2018”“護苗2018”“秋風2018”等專項行動,都將深入清理非法“彈窗廣告”、嚴查登載含淫穢色情等有害內容的廣告網站作為重點工作內容。

  儘管情況有了很大好轉,但用不了多久,這些彈窗廣告再度捲土重來。

  “我們的監管更多是針對廣告內容方面的,彈出廣告的違法性是體現在用戶電腦、手機頁面上,監管技術難以發現,更多的是依賴於用戶的投訴,所以落實到實際監管的難度較大。”姚志偉分析説。

  姚志偉指出,解決彈窗廣告的一個有力措施,還是要加大對於彈出廣告的處罰力度。

  “因為這方面的監管很難,更多的是依賴於用戶舉報,但用戶舉報的數量是很少的,尤其是對於不知道從哪彈出的廣告,更是難以發現彈出的源頭。因此,建議修改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和威懾力。”姚志偉説。

  姚志偉同時建議,還要以技術對抗技術。可以考慮攔截插件的使用,對於消費者來説,攔截插件的使用確實是一種有效防範彈窗廣告的渠道,這個比法律的成本更低。當然,攔截插件不應是對彈出廣告採用“一刀切”的方式,攔截廣告插件應為合法的彈出廣告留出空間。

  保護個人敏感資訊

  除了彈窗廣告,讓網民感到無奈的還有程式化廣告。

  所謂程式化廣告,是指利用技術手段進行廣告交易和管理。廣告主可以程式化採購媒體資源,並利用演算法和技術自動實現精準的目標受眾定向,只把廣告投放給對的人。

  “舉例説,當你打開某個網站的同時,針對用戶(即定向於用戶)資訊的廣告內容,在那一刻就通過自動化的程式準備推送。”姚志偉説。

  姚志偉指出,這種廣告投放形式旨在通過利用客戶的數據和洞察,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環境中覆蓋合適的用戶來提高數字廣告的投放效率。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你通過搜索引擎搜索一些資訊,當你登錄購物網站時會給你推送相關産品。

  這個被廣告主視為精準行銷利器的廣告投放形式,對於用戶而言,卻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資訊的精準推送會在一定程度上給用戶帶來便利;另一方面,這種基於個人資訊的推送,有可能會給用戶帶來糟糕的體驗。

  “例如,有人在家裏搜索過成人用品,但在上班的時候,電腦或者手機突然彈出這個廣告,這就很尷尬。實際上,我們的購買記錄往往不想讓別人知道,而且這種廣告推送形式,還會讓人産生被監視和追蹤的感覺。”姚志偉説。

  事實上,對於這個商業模式,已經有法律進行規制。

  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電子商務經營者向消費者發送廣告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

  5月28日發佈的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也對這種廣告推送作出明確規定。

  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三條規定,網路運營者利用用戶數據和演算法推送新聞資訊、商業廣告等,應當以明顯方式標明“定推”字樣,為用戶提供停止接收定向推送資訊的功能;用戶選擇停止接收定向推送資訊時,應當停止推送,並刪除已經收集的設備識別碼等用戶數據和個人資訊。

  姚志偉指出,對於程式性廣告,一刀切地砍掉會有人反對,但是,至少個人敏感資訊是不應該被收集和推送的。

  “我們的搜索記錄不一定是敏感資訊,但是我搜索的一些醫療方面的內容,留下的記錄就是敏感資訊。這方面的技術,目前是可以實現的。對此,可以考慮在立法時加以明確,同時,需要監管部門推出更加細緻的規定,對平臺進行一些規制。同時,希望一些大的平臺能夠制定自治規範,加強自律。”姚志偉説。

  (應採訪對象要求,楊瑩為化名)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