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勤華、李坤澤:“文明之問”的反思與重構
文明具有平等、包容、開放的特點,文明之間以合作而非競爭為主流。歷史的經驗與現實的實踐都説明,傲慢狹隘的文明觀不僅難以贏得其他文明的友誼和呼應,更會阻礙自身文明的發展和進步。正是基於對文明本身特點和文明之間關係的精準把握,習近平主席提出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倡議,直接回應當今世界對於“文明”的疑問,給出中國方案,贏得了世界範圍內越來越多的關注和響應。這正是中國為世界文明作出的重大貢獻。
“文明”這一概念由來已久,早在《易經》中就已經出現 “見龍在田,天下文明”的記載。隨著時代的發展,“文明”的概念也在不斷演進,現代漢語的“文明”概念已經完全不同於古代。關於“文明”的定義眾説紛紜:在德國學者斯賓格勒所著《西方的沒落》一書中,“文明”(Zivilisation)更傾向於民族共性的外在特性,與重視內在特性的“文化”形成對比;法國歷史學家布羅代爾則將“文明”(Civilisation)定義為“文化財富的總和”;湯因比等西方學者也有著自己對於“文明”的理解。
由於對“文明”概念的理解不同,對“文明”的分類也多有不同:很多西方學者將“文明”進行了二元劃分,即“西方”和“東方”;另有學者雖然承認文明的多元性,如斯賓格勒提出了“八個文化區域”,湯因比劃分了“28種文明類型”,但他們仍然沿用了“東西方”的分野方式,並且常常夾雜了對於西方文明高於其他文明的先驗判斷。
現代學者如政治學家亨廷頓依據世界各地的宗教、語言、人種、文化等特徵,劃分出了8種主要的文明,包括西方文明、中華文明、印度文明、日本文明、伊斯蘭文明、東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和非洲文明,並且一定程度上承認了西方文明的“普世價值”對其他文明而言並非“普世”,但他的論述仍然落腳在非西方文明對西方文明的挑戰上,認為西方文明與其他文明之間的關係最終難逃“文明衝突”的結果。這一文明觀仍有濃厚的“西方中心論”痕跡,其對於非西方文明仍有明顯的、根深蒂固的成見。
由此可見,雖然對於“文明”的研究數不勝數,近百年來世界各地非西方文明的興起也呈現出百花齊放的態勢,但在學術層面,有關“文明”的話語卻仍然掌握在少數西方國家和西方學者手中,這就導致了對“文明”的研究整體上帶有濃厚的西方色彩。如果將其他豐富多彩的文明都納入西方的框架中加以審視,那麼,包括中國在內的眾多根植于非西方文明的國家則易於落入西方文明的話語霸權陷阱中。因此,勢必要重新審視“文明”這一概念,提出“文明之問”,以脫離“西方中心論”的束縛,反思“西方中心論”的不足,重構“文明”這一概念的價值。在亞洲文明對話大會分論壇的主旨發言中,筆者用英語就“文明之問”進行了闡述。
平等之問——文明是平等的還是層級的?
近代以來,西方國家一度佔據世界主導地位,因此從西方興起的“文明”概念,往往將彼時相對發達的西方文明視為“高等文明”。即使是在包括中國在內的非西方文明的國家崛起之後,西方世界的傲慢仍然溢於言表。儘管在進步的浪潮下,“人種論”已經被公認為是種族歧視,但西方文明對其他文明的敵視和蔑視仍然嚴重:從最早的“黃禍論”到今天的“中國威脅論”,中華文明一直被部分西方學者、政客和媒體當作異類加以渲染;在“人種論”等相繼破産後,這些勢力又將根植于西方文明的制度視為文明優越的例證,以傲慢的姿態對包括中華文明在內的非西方文明品頭論足。
然而這種層級式的文明觀早已不合時宜。世界上只有很少一部分國家屬於傳統的“西方文明”,更多國家是根植于當地獨特的文明而建立的,即使是曾被西方長期殖民的地區如拉丁美洲、非洲等,也紛紛在自身的歷史土壤上演化出獨特的文明形態。文明的類別如此豐富,這種百花齊放的多樣性正是文明的魅力所在。如習近平主席所説,每種文明都有其獨特魅力和深厚底蘊,都是人類的精神瑰寶。各不相同的文明之間並不存在高下之分,西方式的“文明傲慢”以自身為先進尺規,要求其他文明削足適履,不僅對非西方文明十分不公,更背離和危害了人類文明多樣性這一基本屬性。
不可否認,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每種文明都經歷過繁榮和衰落,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總有個別文明的影響力更加強大。但這並不能作為文明“先進落後”之分的理由。一方面,興衰起落是文明本身內在的屬性,將人類文明放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來看,相對於每種文明歷久彌新的獨特文化底蘊,其一時的興衰對人類文明史的意義可以説微不足道;另一方面,由於不同文明的源流不同,所處環境和發展軌跡不同,並不存在放之四海皆準的所謂“文明標準”,這更説明瞭文明之間關係的基本屬性是平等的而非層級的。
包容之問——文明是包容的還是封閉的?
每一種文明都有著各自鮮明的特色,卻也並非一成不變;相反,每一種文明都處在動態發展變化之中,都在不斷吸納本土和外來的新的文化成果,讓文明始終保持著旺盛的生命力。這正是眾多文明能經受住歷史的考驗而發展至今的關鍵所在。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任何一種延續至今的文明都如海洋一樣匯集著四面八方的水源,才保持其活力與魅力。每種文明發展至今,相比于文明演化之初都大有不同,這正是該文明的一代代成員不斷推陳出新、吸收自身和外來新的文化成果的結果。這種發展非但不是對過去的背叛,反而是對文明本身價值的尊重和發揚。因為文明本身就帶有包容的屬性,每一種文明最初都是由不同的人群聚集起來,相互包容、共同發展,繼而不斷吸納更多不同的人群創造出來的。也正因為如此,才有了今天多樣的文明。
對每種文明來説,根植于本文明傳統的文化寶藏和在文明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改進的文明成果同等重要。每種文明都有其內在的不同於其他文明的特質,如同文明的根基;而文明的大樹想要枝繁葉茂,就需要不斷地吸收來自外部的光熱和水源,才能獲得不竭的發展動力。歷史的經驗證明,封閉的態度是文明發展的大敵,固步自封正是滋生傲慢與落後的土壤,只有時刻保持對內對外包容的心態,這種文明才能應對不斷出現的挑戰,讓自身永葆青春。
尤其是在跨文明交流日益密切、越來越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與新挑戰不斷涌現的今天,對文明包容性的要求更加凸顯。沒有任何一種文明可以抗拒交流互鑒的大勢,同時,僅僅依靠任何一種文明的能力和智慧都不足以應對所有問題和挑戰。在這種形勢下,文明的發展更需要以包容的姿態廣泛吸納各文明的精華,融合各文明的力量,才能共同戰勝困難,共同實現發展進步。
開放之問——文明是開放的還是孤立的?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世界各地的聯繫趨於緊密。但各文明間交流互鑒的歷史卻遠早于近現代:早在兩千多年前,各文明間以冶煉技術為代表的技術交流就已開啟,多種形式的文化交流也絡繹不絕。張騫通西域之後,絲綢之路將亞歐大陸連接起來,各文明的物産與文化交流日益密切,每一種文明都在交流中吸取了來自其他文明的精華,並受益於此。即使受山川地勢和技術、生産力水準的阻礙,各文明仍以開放的態度迎接來自其他文明的人群、物産與思想。盛唐時期,從阿拉伯、波斯等地往返于中國的使者、商人數不勝數,經過西域進入中原的物産和藝術成為唐朝都城的時尚。相反,進入閉關鎖國時期後,中華文明非但沒有因為“閉鎖”獲得安全,反而進入了衰落時期。
到了現代,中國文明、印度文明等古老文明在深入發掘自身文明潛力的同時,通過不斷引進其他文明成果並加以本土化,重新煥發出生機。拉丁美洲地區則將外來文明與本土文明相結合,孕育出了獨樹一幟的拉美文明。
開放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是不同文明中每一個組織和個體的需要。全球化的今天,各文明之間開放的交流、互通有無的關係讓文明中的每一個組織和個體都受益,即使是最普通的個體在生活中也在享受來自多種文明的産品,獲取來自多種文明的資訊。這種關聯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日益加深,為每一個文明及其成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進一步證明了沒有任何一種文明能夠孤立地存在於世界上。絕大多數文明都認可開放對於文明發展的關鍵意義,並且樂於不斷地擴大開放,增進文明間的溝通與交流。
開放理念本就深深鐫刻于文明的基因之中,也是文明內生的發展動力。對於任何一種文明而言,只有通過交流互鑒,不斷吸取其他文明的優勢,彌補自身不足,才能生生不息。
合作之問——文明是合作的還是競爭的?
從亨廷頓1993年發表《文明衝突論》一文、繼而在3年後編纂成《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一書之後,“文明衝突論”就成為政界、學界熱議的焦點。在很多西方學者和政客眼中,文明之間的競爭性不僅存在,而且將成為未來世界發生衝突的主要根源。
然而,時隔20多年,亨廷頓所預言的文明衝突雖然在部分地區有所體現,但從未成為居於首要地位的衝突方式。相反,部分政客對“文明衝突論”的盲從與利用,反而製造了文明間的矛盾。這正説明,文明之間關係的主流仍是合作,而非競爭乃至衝突。
文明不同於主權國家,並沒有明確的界限和指標加以劃分,並不存在其他領域常見的涇渭分明的競爭,更沒有任何一個指標體系能夠描述文明之間的所謂競爭。儘管文明之間並非總是和平共處,但合作始終是文明間關係的主流。文明間合作的例子數不勝數,從綿延千年的東西方貿易交往到文化上的交流互鑒,文明間的合作推動著人類社會不斷向前。
即使以主權國家作為文明的代表來看,仍然無法改變文明之間以合作為主旋律的事實。一方面,當今世界的複合相互依賴程度前所未有,絕大多數國家都已經融入了全球政治經濟體系,各國各領域間的合作在數量和深度上都使得國際合作成為了無法取代的必需品。在這種複合相互依賴中,各國政府、企業、組織和民眾也大多從中受益,這種合作符合各國乃至全人類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全球化的大勢下,氣候變化、恐怖主義等全球性問題日益凸顯,逐漸動搖了國家間議題的絕對主導地位。這些全球性議題已經超出了單個國家乃至文明所能應對的區間,必須依賴於各文明間乃至全世界的通力合作。在眾多全球性議題面前,國家間的競爭已經居於次要地位,更重要的是如何彌合各國間的分歧,實現跨國跨文明的合作,以應對共同的威脅。
(作者許勤華係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李坤澤係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來源:國家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