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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稅擴大試點施行4個月 調節作用初顯

2018-04-16 11:04: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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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助推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水資源節約與合理開發利用,2017年12月1日起,我國在北京、天津等9個省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如今,試點已滿4個月,這個綠色稅收杠桿作用如何?究竟釋放出了怎樣的能量?

  2018年的春天,較以往又多了重“綠意”。北京等9個省份實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已滿4個月。統計數據顯示,改革實施首月,試點省份共有4.1萬餘戶水資源稅納稅人按期完成申報,入庫稅款11.96億元。但徵收水資源稅的主要目的不在財政收入,更在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意義。4個月的運作實踐表明,這個綠色稅收杠桿的作用已經初顯。

  改革絕非簡單的稅費平移

  我國每人平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平均水準的28%。南方水資源相對豐沛,北方水資源緊缺,尤其華北地區供需矛盾較大,地下水超採總量及超採面積佔全國1/2。隨著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水已經成為我國嚴重短缺的産品和制約環境品質的主要因素。

  河北省2016年7月1日起率先實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總結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水利部聯合發文,決定在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四川、陜西、寧夏9個省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試點省份最低平均稅額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至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至4元。

  “徵收水資源稅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增加多少財政收入。2016年這9個省份水資源費收入133億元,稅收收入意義並不大,但生態意義、綠色意義很大。擴大水資源稅試點就是為了更好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助推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水資源節約與合理開發利用。”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司長蔡自力説。

  “水資源稅改革絕非簡單的稅費平移,否則試點就沒有意義。”蔡自力説,相比收費,稅收更具剛性和約束力,改革就是要讓經濟杠桿真正發揮作用,倒逼高耗能企業節水,轉變用水方式,增強企業等社會主體節水意識和動力,真正起到保護水資源的作用。

  據了解,此次改革試點大幅提高了洗車、洗浴、高爾夫球場和滑雪場等特種行業的稅額標準。特種行業企業首月平均稅額為每立方米3.52元,平均稅額較改革前提高近2.3倍。從水源結構來看,地下水、地表水準均稅額分別為每立方米1.3元和0.43元,地下水準均稅額是地表水的3倍。這有利於引導企業調整用水結構,提升節水技術,倒逼特種行業節約用水。

  “水資源稅是在河北省先行試點的基礎上,選擇條件成熟、有代表性的地區進行擴大試點。”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認為,通過擴大試點,將進一步發揮稅收杠桿調節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同時有利於豐富完善水資源稅制度設計,為全面推開水資源稅制度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企業節水意識加強

  2018年1月1日,河南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按照水利部門核定的2017年12月用水量11.1萬立方米,共繳納水資源稅19.99萬元,這是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後入庫的首筆水資源稅稅款。該公司辦稅人員宋光釗説,過去公司一直取用地下水,由於處於一般超採區,稅額標準很高,經過稅務機關為企業測算稅負變化後,下一步企業將及早改用地表水,適當增加節水設備,形成綠色發展方式。

  “從河北試點一年多的情況來看,綠色稅改紅利已經初步顯現。”蔡自力介紹,試點以來,企業節水意識普遍增強,對526家企業的問卷調查顯示,329家企業已調整或有意向調整用水結構,減少地下水使用,佔比達62.55%。截至目前,河北全省關停自備井935眼,已有117座城市公共供水水廠停止使用地下水,切換為江河水,佔應切換水廠的99.2%。

  “在試點過程中,地方黨委、政府大力支援,財政、水利等部門積極幫助,納稅人理解配合,試點成效初顯。”據蔡自力介紹,試點地區企業節水意識明顯增強,主動適應改革政策導向,積極加強用水管理,調整用水結構,水資源稅調節作用開始發揮。

  北京月福汽車裝飾有限公司在北京擁有23家洗車網點,改革前其20家網點使用市政管網自來水提供洗車服務,有3家網點還在使用自備井採用地下水提供洗車服務。改革後,企業認識到保護地下水資源的重要意義,積極調整用水結構,轉為使用中水和自來水相結合,地下水使用量大幅下降,水資源稅費負擔隨之減少。

  處於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唐山三友集團,地下水採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下降到當前的8.7%。同處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中捷石化、武邑縣電力公司和冀州購物廣場等單位的稅額標準比改革前提高了3倍以上,企業主動要求接入公共供水管網,不再抽取地下水。

  河南省新鄉市每人平均水資源佔有量不足全國的七分之一,因超采地下水已經形成地下水漏斗區。位於新鄉市的河南金天化工有限公司年用水量達到100多萬噸,改革前主要使用地下水,是當地的用水大戶。改革後,當地地下水水資源稅為每立方米0.9元,地表水水資源稅為每立方米0.4元,稅負差異明顯。

  據該公司負責人介紹,為了節約用水成本,公司主動調整水源結構,改為引用黃河水,首月減少抽采地下水2.41萬立方米,比改革前節約用水成本4.26萬元,用水結構優化的同時降低了稅費負擔。下一步,公司將引進反洗水工藝,減少污水生産量,進一步提升用水效率,做到精打細算。

  “非超採區、一般超採區和嚴重超採區地下水準均稅額分別為每立方米1.19元、2.23元和3.80元。一般超採區和嚴重超採區平均稅額較水資源費分別提高了81.30%和73.52%。”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介紹,一般超採區、嚴重超採區地下水準均稅額,分別為非超採區的1.9倍、3.2倍,有利於倒逼超采地區企業減少地下水取用量。

  確保稅費平穩轉換

  此次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辦法規定,水資源稅可按月徵收,也可按季徵收,具體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為減輕納稅人申報負擔,國家稅務總局指導9個試點省份,擬統一按季徵收水資源稅。9個試點省份將開發網上申報系統,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實現網上辦稅。當前,水資源稅擴大試點進入今年第二個徵期,多方合力繼續推動稅費平穩轉換,稅收管理更加透明規範,

  2017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與財政部、水利部聯合發佈《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各試點省份隨即出臺本地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具體實施辦法,明確適用稅額,細化徵管措施。試點省份積極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確保改革試點工作平穩推進。

  擴大水資源稅試點是否會增加居民用水負擔?這是大眾關心的一個話題。對此,專家回應: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採取差別徵稅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響社會基本用水需要。費改稅後,居民和一般工商業企業稅額標準基本沒有改變,其正常用水負擔不會增加。對合理的農業生産取用水量予以免稅,超過限額的部分從低徵稅,不增加農民負擔。

  “居民水價不會因水資源稅而調整。”寶雞市創威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從2017年12月1日起,公司不再繳納水資源費,轉而開始向地稅機關繳納水資源稅。按照“稅費平移”原則,整體算下來“稅”“費”變化並不大,所以不會影響自來水價格。

  此次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明確了6項減免稅情形:一是為支援農業生産,對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産取用水免稅;二是為鼓勵水資源迴圈利用,對取用污水處理再生水免稅;三是為支援國防建設,對軍隊、武警部隊通過接入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以外的方式取用水免稅;四是考慮到抽水蓄能發電不消耗、不污染水資源,對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免稅;五是考慮特殊生産工藝不消耗水資源情況,對採油排水經分離凈化後在封閉管道回注的免稅;六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提前開發了金稅三期水資源稅核心徵管資訊系統,方便納稅人網上申報。同時建立了與水利部門工作配合機制,採集納稅資訊,建立資訊共用平臺,指導試點省份做好取用水戶檔案資料移交工作,核實確認納稅人資訊,分類建立水資源稅稅源數據庫。

  孫群認為,擴大水資源稅試點是為了更好發揮稅收調節作用,促進水資源節約與合理開發利用,著力解決水資源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下一步將及時總結評估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情況,進一步完善水資源稅制度,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助力美麗中國建設。(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董碧娟)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