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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新泉:中國認真履行了入世承諾

2018-04-07 10:4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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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貿易摩擦發生後,有觀點認為中國市場開放程度不及預期,未切實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有關的承諾,才會導致美國擬依據“301調查”對華發動貿易戰。對此,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院長屠新泉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十多年來,認真遵守了各項承諾,對WTO規則的遵守已經成為工作的重要部分,融入到了日常事務之中。

  記者:我方近期反覆強調一貫尊重世貿組織規則,維護多邊貿易體制。中國在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會採取哪些措施來維護多邊貿易體制? 

  屠新泉:首先,中國認真履行了入世的承諾。中國入世十多年來,對WTO規則的遵守已經成為工作的重要部分,融入了日常事務之中。現在我們各方面政策的出臺,都非常注意是否符合WTO規則。商務部專門成立審議制度,要求各個部門和地方制定的與WTO相關的政策要提交到商務部門進行審議,進行合規性審查。坦率地講,即便是WTO成員之中,像中國這樣重視合規性的也是很少見的。這也表明中國對WTO規則的遵守,很重視WTO合規性問題,所以才制定了這個制度。

  當然,具體政策執行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因為不了解WTO規則,多多少少可能也存在不完全符合WTO規則的情況,這個我們也不否認。出現這樣的情況,其他成員可以向WTO提起申訴,我們可以開展磋商,如果雙方不能磋商,我們可以啟動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機制下如果不能和解,就去爭端解決機構,中國遵守最終的裁決,這體現了對WTO規則的尊重。

  除了履行加入承諾以外,中方還根據《資訊技術協定》擴圍談判的結果,進一步降低了201項資訊技術産品的進口關稅。為進一步開放市場,近年來,中方還主動降低了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

  記者:我方一直強調美方依據“301調查”擬對中國加徵關稅,是公然違反其世界貿易組織國際義務,該如何理解這種説法? 

  屠新泉:首先,WTO規則明確禁止成員根據自己的審查和判斷,來認定對方違反了WTO規則,對對方採取單方面的貿易限制措施,這是WTO成員之間解決爭端的基本指導原則。其次,WTO規則中有“最惠國待遇”原則,應該對所有的成員一視同仁。單獨針對中國提高關稅,這就是違反了“最惠國待遇”原則。這樣看,美方依據“301調查”擬對中國加徵關稅的行為,既違反了“最惠國待遇”原則,也違反了WTO爭端解決的基本原則。

  記者:4月4日,中方宣佈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後,中國緊接著就美國對華“301調查”“232措施”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式。既然已經對美方的行動作出針鋒相對的回應,為什麼還要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式,這是從什麼角度來考慮的,這一程式的運作機制和內容將是怎樣的? 

  屠新泉:中國一直希望和美國在WTO框架下解決中美經貿關係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但是美國對中方的呼籲置若罔聞,仍然一意孤行地依據其國內法單方面地限制中國産品對美出口,一旦實施將嚴重損害中國企業利益。因此中國政府不得不採取對等措施。

  同時,中國認為美國的做法嚴重且明顯地違反WTO規則,是對中國的歧視性措施,我們希望WTO能夠對美國的相關措施做出公正裁決,並敦促美國政府遵守國際規則和條約義務,放棄針對中國的貿易制裁威脅,回歸到WTO框架,通過磋商來解決雙邊經貿關係中的問題。

  記者:美國日前還就智慧財産權有關問題,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向我提出磋商請求,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我方態度如何? 

  屠新泉:美國方面認為,中國在引進外國技術時會有一些監管部門的審查,比如外國技術是不是符合相關標準,然後才能在中國落地。美國指責中國對外國技術提出的要求高於對中國技術提出的要求,沒有享受到國民待遇。

  對此我的理解是,一方面國民待遇是進入國境以後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外國技術在進入中國之前,中國政府是有權進行相關審查的。另一方面外國技術在進入中國之前,中方監管部門對這些技術不熟悉不了解,不像國內技術都是經過相關部門審批考察的,所以對監管部門來説,審查過程當然要更細緻,以確保技術的安全性,同時也要符合相關的生産要求。

  中方已經就這個問題作出表態,認為中國政府一向高度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採取了眾多強有力的措施保護國內外智慧財産權人的合法權益,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中方一貫尊重世貿組織規則,維護多邊貿易體制。中方對美方就此提出磋商請求表示遺憾。接下來中美雙方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式進行妥善處理。(經濟日報記者 馮其予)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