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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憲法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

2018-02-28 21:53: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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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憲法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這是憲法發展的一條基本規律。回顧我國憲法發展的歷史進程,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我國憲法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公佈施行後,又先後進行了4次修改。實踐證明,每一次憲法修改,都及時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成就和經驗,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由此更好發揮了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讓憲法成為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法治保障。

  憲法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也是適應新時代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全方位、開創性歷史成就,推動內政外交國防等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産生深層次、根本性歷史變革,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打開新局面、開闢新境界,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去年召開的黨的十九大,又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及時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對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作用,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必將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黨和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適應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