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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收嚴 會否現大範圍産業轉移?

2018-02-24 09:06: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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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全國未達標城市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降低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以上。”近日召開的年度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明確了新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讓收穫了更多藍天幸福感的百姓們又有了新的期待。

  打贏藍天保衛戰,需要綜合施策。按照環境保護部《關於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3月1日,此區域內,國家排放標準中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以及鍋爐的新建項目,開始執行特別排放限值。這意味著,即將全面啟動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彈藥庫裏的第一個“武器裝備”已經投入實戰。

  污染物排放標準最高收嚴八成以上,減排效果將十分顯著

  所謂特別排放限值,是與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對比,更高更嚴格的排放要求。在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其意義不言而喻。

  2013年2月,環保部印發《關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三區十群”19個省(區、市)4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按照當時的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北京、天津,河北唐山、廊坊、保定、石家莊,山東濟南、淄博以及山西太原,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隨著科研的深入,“京津冀污染傳輸通道城市”這一概念形成共識,去年2月,環保部發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首次將通道城市稱為“2+26”城市,提出實施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當時的文件明確2017年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相較于2013年公告及2017年2月方案版本,此次執行排放限值要求的行業、區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擴大。執行範圍不僅由9個城市擴大至“2+26”城市(含河北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河南鞏義市、蘭考縣、滑縣、長垣縣、鄭州航空港區),對執行城市的區域也由主城區擴展至全行政區域範圍。

  公告要求,對於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中已制訂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全部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具體包括火電、鋼鐵、煉焦、化工、有色、水泥、鍋爐等25個行業或子行業。與2013年的公告相比,新建企業執行範圍增加了煉焦行業,現有企業執行範圍增加了煉焦、水泥、有色、化工行業。

  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與執行一般國家標準之間排放的差異有多大?幾個例子就能略見端倪。

  比如煉焦行業,國家標準中現有企業焦爐煙囪顆粒物排放不能超過50(單位均為毫克/立方米,下同),機焦、半焦爐煙囪二氧化硫濃度標準是100,氮氧化物的排放標準為800。而特別排放限值焦爐煙囪顆粒物標準為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分別為30和150。也就是説特別排放限值對顆粒物、二氧化硫濃度收嚴七成,氮氧化物濃度更是只有標準的18%左右。

  再比如,在用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為80、400、400,而特別排放限值對應數值分別為30、200、200,下降幅度都有50%。

  由此可見,特別排放限值的確是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利器,這對於藍天保衛戰走進第二階段的“2+26”城市來説,無疑是“重大利好”。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