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修正背後 近千封信建議審查
澎湃新聞記者 邢丙銀
2018年1月17日,最高法發佈《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與該解釋相衝突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以下簡稱第24條規定)從1月18日起不再適用。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收到大量信件,建議對該條規定予以審查。收到全國人大代表及公民的審查建議,法工委于2017年6月召集提建議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最高法有關庭室同志等召開座談會,推動解決這一問題。
劉肇瓊是眾多參與推動廢止第24條規定的人之一。
3年前,劉肇瓊和謝飛(化名)離婚半個多月後,陸續有“紋身”的人登門討債。劉肇瓊為避免孩子受到威脅,將他送回老家,由外公外婆照顧。除了登門討債的,劉肇瓊接連吃了四場官司,其中最大一筆起訴金額為130萬元,最小的一筆為3萬元。
這是因為,債權人將劉肇瓊的前夫告上法庭,她作為曾經共同生活的妻子,連帶成為被告。而她堅稱不知前夫何時舉債、舉債用於何處。最終,廈門中院以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以下簡稱第24條規定),認定係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四起官司,劉肇瓊敗訴三起,還有一起將於本月22日二審。目前,她已負債100多萬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和劉肇瓊有著類似經歷的人聚集在“24條公益群”中,成員近400人,其中既有法官、大學教授,還有地方婦聯的負責人、中小學老師、外企高管等。他們負債高的上億元,少的也有幾十萬元。他們認為第24條規定加重夫妻未舉債一方的舉證責任,違反婚姻法規定,呼籲廢止這一規定。
2016年以來,他們向全國人大代表寄信,反映第24條規定的問題,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郵寄近千封信件,建議對該條規定予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