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夢 踐行者】劉冬梅法官:清算與破産審判領域的“杏林”妙手
在人們的印象中, 法官是公平正義的使者 。可是,有一類法官,他們不僅承載著實現公平正義的使命,而且肩負著“救死扶傷”的重擔。在國家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清理“僵屍企業”的大背景下,許多“病企”走向法庭等候這些法官“診斷”。之後,它們或涅槃重生、或壽終正寢。
今天,我們聚焦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産審判庭副庭長劉冬梅法官。置身於清算與 破産審判這片“杏林 ”中 ,劉冬梅演繹 了一個個“救死扶傷”的杏林春暖故事。
與“破”事打交道破中有立
從去年開始,劉冬梅被同事們拉進了“破産法疑難問題研討”“破人與破事” “破産法快訊” ……一個又一個帶著“破”字的微信群裏。
與“破” 有關的詞通常不是好詞,但破産審判是少有的例外。這些微信群裏, 聚集了全國各地從事破産審判工作的法官和專研于破産法研究的專家與學者。 常常,夜深了,微信群裏的資訊還響個不停。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僵屍企業”, 是挂在他們嘴邊的高頻詞彙,劉冬梅亦不例外。
司法改革總與經濟發展的脈搏跳動緊密相連,破産審判更是如此。
自廣州中院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正式成立清算與破産審判庭並揭牌以來, 它的使命之一是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此之前,早在 2015 年,劉冬梅便開始從事破産審判工作, 積極發揮破産清算和破産重整在淘汰落後産能、優化資源配置、公平保護各方權益、 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上的重要作用。
在劉冬梅和同事們的共同努力下,廣州中院破産審判工作取得了一張張亮麗的成績單,審結了一批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順利審結民安證券、 國民信託兩家金融機構破産案,助推證券市場的法治化和規範化進程;輻射全國的“中金再生”系列案在這裡率先破冰;廣州亞銅、廣州亞鋼重整成功,數十億金融債權順利化解,有效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退市企業廣州匯集股份公司破産重整案快速審結,企業重獲上市可能……
宛如名醫, 劉冬梅所在的團隊為這些“病企”把脈問診,盡可能幫發展前景好的企業“破繭重生”,對“救治無望”的企業快審快結,使其“壽終正寢”。
四家僵屍企業被宣告“死刑”
最近,劉冬梅審理的廣州市華日機電五金公司、 廣州市牛奶公司原料批發部、廣州市牛奶公司經營部、 廣州市牛奶公司購銷部四件破産案件順利終結。這四家企業均屬油盡燈枯的“僵屍企業”。
在市場經濟下,原料批發、經營、購銷通常是一家企業供、産、銷的幾個不同的環節,承擔著這些工作的部門沒有必要也無須設置獨立的法人。但上述企業卻均屬於廣州市牛奶公司下屬的三級企業, 深深地打上了計劃經濟時代的烙印。
由於上述四家企業技術水準低、發展前景差、經營管理方式落後, 在經濟轉型及産業結構調整過程中被市場淘汰,屬於典型的“僵屍企業”。 它們均存有大量財物賬冊,破産清算工作十分繁雜。
破産案件受理後,劉冬梅立即與破産管理人進行對接,指導管理人制定工作計劃及工作方案,並借助國資委的力量, 協助破産管理人做好接管工作,為後續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
另外,由於上述案件屬於廣州中院審理的首批“僵屍企業”清算案件,對其他案件的審理具有示範作用。為了保證這批案件依法、 依規快速推進,劉冬梅像個“鬧鐘”一樣,每週定期詢問破産管理人工作進展,及時掌握破産管理人的工作動態,幫助破産管理人快速清除清算障礙。
在審理過程中, 對於破産管理人提請法院裁決的事項,劉冬梅第一時間提交合議庭討論處理,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案件審批手續, 確保快速、高效審結。
短短四個月內,破産管理人完成了所有清算工作,這四家“僵屍企業”被廣州中院果斷宣告“死刑”,逐出市場。
“雖然清算與破産類案件沒有審限,但我希望能儘快解決。 因為它們已沒有存活空間,就應該從市場的肌體裏儘快剝離出去,只有這樣,經濟發展才能輕裝前行。 這就像一個人,長了個瘤子, 該割的就要儘快切割,這才有利於肌體健康。 ”劉冬梅説。
“總的來説,來到清算與破産審判庭的案件大致分為兩類: 一類是完全喪失生存能力的企業,可以直接破産,處理流程相對較簡單。另一類是還有重整、重組希望的企業,處理起來比較複雜, 要嘗試讓他們起死回生。”劉冬梅説。
“目前我手頭就有這樣一宗案件,開始以為它必死無疑,但在處理過程中,發現還有救活的希望。”劉冬梅講述了她經辦的廣州某公司被申請破産清算案,案中,該公司名下已沒有人員, 但法庭在處置中發現其名下還有一處數千平方米的房産。“若能證明確屬企業財産的話,那這家公司不但‘死’ 不了, 還挺‘富’的。加上企業字號等其他無形資産,説不定還可以再次盤活。”劉冬梅笑稱。
案件激增破産審判重要性凸顯
再過兩天, 是廣州中院清算與破産審判庭“一週歲”生日。
一年裏,伴隨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大量破産清算類案件涌入廣州中院。劉冬梅用“暴漲”來描述這一態勢。
據統計,劉冬梅所在的廣州中院清算與破産審判庭今年共審理各類案件743件,其中破産、強制清算類案件共604件,佔比81.3%。 兩類案件今年裁定受理案件數為264件 ,是去年同期的7.33倍;預計到今年年底裁定終結案件數為86件,是去年全年的4.3倍。 其中,成功審結了廣東證券破産案、中色十六冶破産案等重大案件。
備受矚目的是今年 8 月15 日, 廣州中院清算與破産庭集中受理“僵屍企業”破産及強制清算案件 104 件。 這使得廣州中院“僵屍企業”破産及強制清算案件的受理數名列全國法院前茅。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依法推進破産審判工作妥善處理‘僵屍企業’”新聞發佈會上,肯定了廣州中院的工作成效。
身處清算與破産審判的潮流中, 自是春江水暖鴨先知。“以前,大家普遍覺得破産審判是非常冷門的領域,不僅很小眾,案件很少,辦案也沒有成就感。 ”而如今,劉冬梅切實感受到,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經濟結構轉型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破産審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廣大從事破産審判工作的法官的工作激情與學習熱情亦日益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