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推翻“網路中立”規定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14日以3對2的投票,推翻奧巴馬政府時期推出的“網路中立”規定。
所謂“網路中立”,是指網路服務提供商必須平等對待不同公司的合法內容,不得向支付更高費用的網際網路公司提供更快網速,即所謂“快速通道”服務。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説,奧巴馬政府2015年推出的“網路中立”規定對網際網路實施“嚴厲的、公共事業式的監管”,“減少了網路服務提供商在網路方面的投資,並阻礙了主要為鄉村消費者服務的小型網路服務提供商的創新行為”。
聲明同時表示,寬頻上網將重新歸類為“資訊服務”,而移動寬頻上網將重新歸類為“私人移動服務”,不再被當作公共事業。
對“網路中立”規定,美國國記憶體在巨大爭議。一些網路服務提供商聲稱如果不能收費提供“快速通道”,它們就難以持續投資提高網速。過去兩年,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和韋裏孫通信公司等一直要求推翻“網路中立”規定。
特朗普政府上臺後,聯邦通信委員會5名投票委員中3人是共和黨人,兩人是民主黨人,所以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阿吉特 帕伊提出的所謂“恢復網際網路自由令”當天毫無意外獲得通過。
代表美國網路服務提供商利益的“美國電信協會”發表聲明説,寬頻提供商重燃信心,將進行必要投資,加強美國網路建設,尤其在鄉村地區縮小數字鴻溝。
代表美國網際網路企業的“網際網路協會”則發表聲明予以反對,並將提起訴訟。該協會認為,“寬頻服務市場幾乎沒有競爭,超過一半的美國人對提供商沒有選擇權,所以消費者的線上體驗將被迫接受網路服務提供商的干擾”。(記者林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