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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資訊化辦案平臺開通 數據跨部門、跨地域聯通

2017-11-24 08:46: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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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資訊化辦案平臺開通,嚴格規範全程留痕 

  減刑假釋 精準管控 

  曾有一段時間,群眾對“有權人”“有錢人”被判刑後減刑快、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高、實際服刑時間偏短等情況反映強烈,個別減刑假釋案件違法違規時有發生。如何進一步規範減刑、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11月23日,全國減刑假釋資訊化辦案平臺正式開通,最高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夏道虎介紹,該平臺的開通確保了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在陽光下進行,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

  為什麼建? 

  規範自由裁量,防止同案不同判 

  “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減刑假釋案件辦理程式更加規範、透明,實體標準把握更加嚴格,群眾反映的不正常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夏道虎説,資訊化辦案平臺的建設運作,有利於促進減刑假釋案件辦理更加嚴格規範。

  據介紹,利用法律條文自動推送、同類案件處理提示、階段節點提醒防控等功能可有效規範辦案人員的自由裁量,統一辦案標準,防止在減刑假釋環節出現同案不同判的現象。案件辦理全程留痕,通過對辦案節點進行動態、精準管控,嚴格案件辦理程式,避免人為干預影響,還可對相關節點追溯回查,確保案件結果公平公正。

  減刑假釋案件在“高墻內”,群眾缺乏了解渠道。如何讓審理在陽光下進行,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夏道虎説,資訊化辦案平臺的建設運作,有利於促進減刑假釋案件的辦理更加公開透明,全面實現減刑假釋案件的立案公示、開庭公告、庭審公開和文書上網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平臺的遠端視頻庭審功能,可以對減刑假釋案件的庭審過程進行網上直播,將庭審公開從監獄內部延伸到網際網路絡,實現案件審理依法全程公開、全程接受監督。

  此外,資訊化辦案平臺的建設運作,有利於提高減刑假釋案件的辦理質效,刑罰執行機關向法院報送減刑假釋案件,一律以電子數據形式通過網上傳輸,無需移送紙質卷宗。法院在網上進行立案、分案、閱卷直至文書審簽、送達,各個環節高效運轉,將法官從瑣碎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節約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辦案效率。

  怎樣運作? 

  案件網上報送審理,數據跨部門、跨地域聯通 

  記者在最高人民法院看到,資訊化辦案平臺的基本結構是“三縱三橫”。不僅法院、檢察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上下級之間互聯互通,法院、檢察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之間也互聯互通。“資訊化辦案平臺的建設實現了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刑罰執行機關的網路聯通、數據貫通,實現了跨部門、跨地域的連通,這是資訊化辦案平臺最大的特色。”最高人民法院資訊中心副主任錢曉晨説。

  據介紹,資訊化辦案平臺建成後,至少具備4項主要功能:

  一是監獄網上報送。監獄對罪犯的考核獎懲、認罪悔罪等情況實行網上錄入,對減刑假釋案件的內部審查以及報請省級監獄管理局審核等均在網上進行,向法院報送案件一律以電子數據形式通過網上進行傳輸,無需再將紙質卷宗材料移送至法院。

  二是法院網上審理。法院對減刑假釋案件的立案、分案、閱卷、審查、文書起草及審簽等活動全部在網上進行,各環節高效運轉,審理活動全程留痕,開庭審理可以採用視頻方式進行,可以實現網上同步直播,法律文書一律電子簽章並通過網上流轉送達。

  三是檢察院網上監督。檢察院通過資訊化辦案平臺不僅對內實現減刑假釋案件的網上請示、網上流轉、網上備案,對罪犯前期改造及監獄報請減刑假釋情況進行監督,並在法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時,通過網路提出檢察意見或者以視頻方式參加庭審,實現全程動態跟蹤和實時監督。

  四是多種智慧服務。利用法律條文自動推送、裁判文書輔助生成、庭審語言自動識別、法律文書智慧糾錯等功能,進一步提高案件辦理質效;利用數據統計分析、自動生成報表等功能,進一步提高司法數據的應用能力和水準。

  如何建成?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項建設工作 

  夏道虎介紹,資訊化辦案平臺建設的總體要求是2018年底前,全國減刑假釋資訊化辦案平臺全面建成,做到全面互聯互通、全面網上辦案、全面依法公開、全面智慧支撐,實現減刑假釋案件全覆蓋、辦案部門全覆蓋、辦案人員全覆蓋、案件數據全覆蓋。

  “司法部規定對原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提請減刑、假釋的案件,須經省(區、市)監獄管理局審核後才能提請。對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實行逐案備案審查。”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王進義説。

  “最高檢對數據格式、資訊傳輸、網路架構等技術問題進行設計,制定檢察機關業務數據標準,建立中央一級業務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和省級檢察機關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平臺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力爭明年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建成並運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副廳長周偉説。

  根據原定建設時間表,平臺建設工作計劃分為三個階段:2017年9月底前,各高級人民法院及減刑假釋年辦案數在5000件以上的中級人民法院原則上實現與同級檢察院、相關刑罰執行機關互聯互通;2017年底前,各相關法院、檢察院、刑罰執行機關原則上都必須實現互聯互通、網上辦案;2018年底前,全國各相關法院、檢察院、刑罰執行機關全面完成資訊化辦案平臺建設各項工作。“經過努力,目前,除個別偏遠省份外,多數省份三步並作一步走,提前實現了全面互聯互通並開始推行網上辦案。”夏道虎説,平臺的開通運作標誌著建設實現了預期目標。(本報記者 徐 雋)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