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天津一校園貸詐騙案 數十名學子被騙貸百萬

2017-11-15 15:21:00
來源:天津日報
字號

  拙劣的騙局 學子緣何迷失

  近日,寶坻大學城某高校曝出一起涉校園貸詐騙案。一對僅有中等學歷的夫妻,以校園貸為幌子設局,兩年時間裏,數十學子相繼上當受騙,把用自己名義貸來的款項或分期付款購買的手機,如數交到犯罪嫌疑人手中,換取極少的好處費。近日,寶坻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初步統計,三十多名在校大學生合計有九十多萬元的貸款本息未還清。

  寶坻區檢察院幹警在審查批捕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涉案高校制發《檢察建議書》。案中,騙子的伎倆並不高明,甚至漏洞百齣,但眾多的學子卻在相當長時間內對騙局表現出集體無意識,這究竟是為什麼?如何才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好處費做餌 騙數十學子貸百萬

  犯罪嫌疑人肖某、王某供稱,其二人從2014年起在寶坻區大學城某高校內做快遞收發生意,雇用大學生打工。2015年9月,二人快遞生意失敗,在學校經營美甲店也不掙錢,而且王某以前養魚蝦借的十萬元貸款也需要還,為解決虧空,二人打起了利用學生騙取貸款的主意,謊稱自家有高息貸款公司需要資金,讓在校大學生去網路平臺上辦理分期貸款或通過分期貸款買手機,貸來的錢物如數交給其二人使用,其二人再給學子們數百至千元不等的好處費,並謊稱學子們的貸款本息由其二人負責償還。

  數十名在校大學生用自己的學籍資訊在名校貸、人人分期、佰仟金融等網路平臺上註冊並辦理分期貸款,貸來的款項如數交給肖某;在愛又米、優分期等平臺分期貸款購買手機,辦下來的手機也交給肖某,肖某再轉賣到手機店,以此方式套取現金。每筆金額少則數千元,多達二三萬元。肖某還讓已辦理貸款的學生介紹同學辦理貸款,同時也給介紹的學生一些好處費,通過這種學生傳學生的方式,數十名學子先後捲進騙局,貸款金額以百萬計。

  肖某王某用騙來的錢裝修、買車、買首飾,還去東南亞旅遊了一圈。至於還款,他們起初還能“拆東墻補西墻”,通過新增貸款還以前的貸款,但隨著學生辦理貸款的增多,每月還款額也逐漸增加。2017年5月,二人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學生貸款,貸款平臺紛紛找學生催款。6月底,眼看要放暑假了,學生們才報警。其時,銀監會、教育部等部委剛剛出臺新規,限制校園貸。

  目前,受害學子正在經受壓力。一份以“全體受害學生”名義寫的信中稱:“催債人員以徵信威脅我們,這嚴重影響到我們的生活和學習。”受害女生小王説:“這幾個月我是怎麼過來的,這輩子都忘不了,天天被催債,很多時候感覺活不下去了。”

  與受騙學子面對面

  第一個受騙的學子

  自己受騙還被同學認為是騙子

  21歲的工科女生小閆一臉憨厚。她從大一起就在肖某的快遞點打工。上大二後不久,開始幫肖某“搞錢”,不但以自己名義辦了數筆分期貸,還拉十幾名同學“上道”。一筆給同學好處費300元至500元,她本人得50元,每月她向肖某要錢轉給同學還本息。肖某開始拖欠時,她曾拿自己的錢代部分同學還過貸款。

  小閆有筆賬,截至目前,她已墊付2萬元,幫部分同學還貸款本息,她自己還有4.5萬元本息沒有還。“我每天都在不停地打工,上個暑假也沒回家,掙了錢就還點。”

  現在每天被同學追著要賬,小閆的日子很難過。“最對不住的是室友,我倆本來關係最好,她相信我才分期貸款買了手機,我幫她墊的錢最多,後來實在墊不起了,現在她把我拉黑了。”校園貸騙局事發後,有人給小閆的男友匿名發微信稱:“什麼樣的女孩找不上,偏找這種,早點甩了吧,大部分人都知道她是騙子。”

  藝術系女生

  嚴謹的室友也做了

  漂亮的藝術系女生小石也是受害者之一。她與肖某、王某並不熟悉。肖某在校園做快遞收發業務時,她在肖某的快遞點取過快遞。她在這樁騙局“成熟”階段時成為受害人,“看到室友們都貸了,其中一個室友,是非常嚴謹的人,我覺得不會有問題,就跟著貸了,反正給好處費。”小石在四個網上平臺辦了分期貸。“現在我欠的本金是3000多元,加上利息就七八千元了,利息太高了。”小石家在內蒙古鄂爾多斯,父親原來做生意,本來家裏經濟條件挺好的,可在她初三的時候,父親的生意破産,家裏就很困難了。這次她不小心捲進騙局,又給家裏帶來損失。

  精明的受騙男生

  出於同學間信任

  男生小林是受騙學生中較為精明的,卻也成了受害者。提及原因,他説:“小閆是我班學習委員,出於同學間的信任,就同意了。”

  9月底,小林接受採訪時説,他目前已還了2萬元,還有3萬多元本金沒有還,加上利息是7萬多元,這筆錢對他的家庭來講很沉重。“我父母是個體戶,做小生意,家裏還有一個年幼的弟弟和80多歲的奶奶。”

  可能是最後一個

  案發前一個多月受騙

  經濟係女生小高可能是最後一個受騙的。她于2016年11月租住到肖某家樓上,認出肖某是曾在校內幹快遞的“老闆”。其時,王某在外面幹駕校。2017年3月,小高想學車,找到王某,還交了3000元學費。4月19日,肖某通過微信聯繫小高,請小高到家後,當面提出讓小高“幫忙”分期買手機。轉天,小高在肖某陪同下,分期買了兩部手機,一部是蘋果7plus,一部是華為mate9,全都交給了肖某。肖某只替小高還了兩個月的本息,就被抓了,被抓前不久,還約小高到家吃餃子。

  價值觀偏差

  愛貪圖小利

  為了“招攬生意”,肖某曾在其美甲店貼出過一張“小廣告”,提示學生貸款可掙好處費。記者發現,每位學子在接受採訪時,都提到了好處費,他們有的家裏孩子多,父母收入微薄,為了給父母減負;有的是想改善生活,給自己掙點外快;還有的是因為別人都掙了好處費,自己“不掙白不掙”……理由不一而足。

  馬超認為,部分在校大學生未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貪圖小利,為賺取嫌疑人給的好處費就幫嫌疑人辦理消費借貸,使其輕易落入詐騙陷阱。

  感情用事

  輕信盲從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上當受騙?採訪中,記者向不同學子提出這一問題。小閆把原因歸因于“輕信”。她説,肖某是本地人,為人熱情,對他們這些外地來的學生多有關心照顧。這令自幼失去母愛、與爺爺相依為命的小閆十分感激。她管肖某叫“姐”,工錢什麼的從不計較,肖某讓她幫著“分”手機和貸款,她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小高上的是經濟係,本來有一定的頭腦,在以自己名義給肖某貸款買手機的時候,還曾要求肖某給出具字據。但肖某沒給她出,還給她介紹了一大堆同校學生參與的例子,儘管這些同學她“一個都不認識”,小高還是被忽悠了。

  而更多學子受騙原因則可歸於盲從。女生小王被騙是因為見到小閆做了校園貸,“小閆是我閨蜜,我就信她。”男生小林則是因為,“見小閆也貸了,她是我班學習委員。”藝術生小石的理由居然是,“有個室友也貸了,她是個嚴謹的人。”

  本案檢察官助理馬超認為,在校大學生生活環境相對封閉,學生之間信任程度高,同時社會經驗少,對犯罪行為的鑒別能力差,極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社會閱歷淺

  解決問題差

  該案承辦檢察官畢文麗和檢察官助理馬超介紹,辦案過程中,他們深深地感受到涉案受害學生的不成熟。案件發生後,維權意識不足,維權手段缺乏有效性,發現被詐騙後,未及時聯繫學校、媒體,或向司法機關報案,對嫌疑人抱有幻想。

  案中部分學子曾一起找過肖某,要求其還錢。肖某花言巧語後,給學子們寫了一張白條,承諾還錢,學子們認為拿著這張欠條,到哪也能有理由向肖某要錢。在一份證據錄音中,兩個學生向肖某討債,一個女生“威脅”肖某説:“別以為我拿你沒辦法,你要是再不還錢,我就告訴我爸。”

  法律意識淡薄

  缺乏風險意識

  事實上,兩名犯罪嫌疑人並沒有償還能力,只是“拍胸脯”説“我們上邊有高息放貸公司,用你們這些貸款拿去做高收益投資,沒有任何風險,肯定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之類的話,學子們就信了。至於所謂的高息放貸公司是否存在、運營能力如何、兩名犯罪嫌疑人有沒有償還能力、有無財産,都沒有人去考證過。

  在長達兩年的詐騙過程中,甚至沒有一名學子要求兩名犯罪嫌疑人簽一份合同或者協議之類的,更沒有約定任何違約責任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等,就這麼稀裏糊塗地把錢物貸來拱手送給兩名犯罪嫌疑人,而自己只獲得極少份額的手續費。

  辦案檢察官畢文麗認為,法律意識淡薄仍然是當下大學生群體中亟待關注的問題。受害學子全部為成年人,用誰的名義貸款就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本案的受害學生竟然對這一點呈現集體無意識,即使是案發後,不少學生首先想到的還是“我們是受害者,應該讓平臺給我們把錢免了,”而不是自己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檢察官建議

  讓損失降到最低

  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的工作非常緊張,一樁案件從接手到作出是否批捕決定,只有法定的七天時間,不排除節假和公休日。這樁案件,一共十幾本卷宗,都要在最短的時間內看過來,深入分析思考,辦案組成員乃至全科共同商議再做決定。即便如此,辦案檢察官還是承擔起了案件之外的社會責任。

  寶坻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郭金仲介紹,該案具有一般涉眾型詐騙案件的共性特點,嫌疑人犯罪成本低,僅通過一張宣傳紙,以學生口口相傳的形式騙取高額利益,同時又具有典型特徵,被害人群體為在校大學生,嫌疑人利用校園貸這一形式,由騙取被害人財物向騙取消費借貸物轉變。由於該案的犯罪方式易複製,必須果斷採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

  為此,寶坻區檢察院向涉案高校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學校及時披露和揭示此種詐騙方式,以免再有學生上當受騙;指導學生借助家人和學校力量及時償還貸款,以免影響個人徵信;倡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摒棄過度消費和攀比之風。

  涉案高校回復稱,已第一時間聯繫受騙學生家長,請家長幫助學生還款,避免學生因思想壓力過大引發不良後果。該校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引導學生樹立正確價值觀和消費觀,遠離“校園貸”。

  專家

  如何避免

  類似事件發生

  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魏健馨接受採訪稱,大學生做好如下幾點,能夠遠離騙局,保護自己權益。

  首先,請勿輕信校內陌生人。大學校園具有開放性,大學生在校園中有機會接觸各種人,同陌生人交往時,涉及金錢往來、借貸事宜,不要被對方花言巧語所迷惑,要及時請教身邊同學、老師、家人,拓寬資訊來源,有效識別騙局。其次,要有正確的價值觀。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大學生要牢記收穫源於辛勤的付出,切不可貪圖便宜和虛榮,同時,要努力學習文化知識,不要一味地貪圖享受,盲目攀比。再次,需警惕資訊洩露,提高個人資訊保護意識。“校園貸”常常是在本人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網路時代,大學生的身份、信用等資訊附著很多利益,不要洩露個人資訊,防止被冒用。最後,增強法律意識,善於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旦陷入騙局,要及時尋求家人、學校、律師和公安機關幫助,若涉及刑事犯罪,要及時報案,保留證據,尋求公安機關幫助。

  法律專業畢業的馬超認為,本案的發生折射出校園貸層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是校園貸種類繁多,貸款門檻過低,大多數校園貸平臺,在辦理學生貸款時,對學生的償還能力未加考慮。二是校園貸的審核機制流於形式,將不負責任審核的惡果轉嫁于學生身上。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