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三孩政策正式施行:三孩産假增加八十天
廣西三孩政策正式施行:三孩産假增加八十天,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3月24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明確了可以再生育的情形,在生育服務、生育支援措施、獎勵與社會保障方面作出規定。條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條例有關情況。
關於三孩生育政策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是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改革要求,條例主要作了以下三個方面的規定:一是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並明確了依法收養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併計算。二是刪去了原條例中的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以及相關處罰規定等方面的內容,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三是根據上位法授權,明確了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有子女死亡或者經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可以等額再生育;夫妻雙方戶籍和居住地均在邊境縣(市、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關於生育服務
條例此次修訂根據上位法修改情況,刪去了強制避孕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有關內容。同時,為了加強生育服務,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準,增加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的投入力度,增加婦幼保健優質資源供給,保障孕産婦和兒童健康。二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普及優生優育科學知識,健全婚前醫學檢查、孕前檢查、孕産期保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出生缺陷干預服務體系,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嬰兒健康水準。
關於生育假
條例此次修訂對生育假主要作了以下三個方面的修改:一是增加男方産前檢查陪護假。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享受産前檢查陪護假五天。二是增加育兒假。夫妻雙方在子女零至三周歲期間,每年分別累計享受育兒假十天。三是制定差異化的育兒假獎勵措施。分娩後,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産假六十天,二孩增加産假七十天,三孩增加産假八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天。
關於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一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財政、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援措施,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和人口發展情況,出臺育兒補貼等有關政策和措施。二是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職工發放育兒補貼。三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落實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四是強化女性就業合法權益保障,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並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援家庭生育、養育。
關於托育服務發展
一是強化托育服務供給。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規劃、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綜合措施,推動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機構;支援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二至三歲的幼兒,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支援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二是加大對托育服務發展的支援力度。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援托育服務行業發展,按照規定對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援,推動承擔指導功能的公辦托育機構建設,並鼓勵和支援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人才。三是強化托育機構監管。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促進托育服務的規範發展,加強動態管理,建立健全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理機制,加強安全監管。
針對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新聞發佈會上也進行了解答。
問:實踐中很多女性因為擔心工作受到影響而選擇推遲甚至不生育,請問條例在保護婦女就業權益方面有哪些規定呢?
自治區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彥平:
中央也高度重視婦女就業權益保護問題,我區條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明確規定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二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三是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援家庭生育、養育。四是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落實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問:不少夫妻由於擔心生育小孩之後無人照顧,特別是返回工作崗位後,分身乏術,請問條例在解決這一問題方面有哪些規定?
自治區衛健委黨組成員、自治區老齡辦主任梁麗玲:
據調查,嬰幼兒照護問題是制約群眾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之一。女性往往身兼工作與育兒兩項重擔,成為生育的後顧之憂。因此,必須推動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滿足群眾托育服務需求。條例主要作了以下三個方面的規定:一是增加托育服務供給。要求政府推動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的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機構,支援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二至三歲的幼兒,適當延長在園時長,並支援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二是強化托育服務發展支援。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援托育服務行業發展,按照規定對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援,推動承擔指導功能的公辦托育機構建設。此外,條例還針對托育人才匱乏的實際情況,鼓勵和支援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人才。三是加強監管,營造良好經營環境。當前我區托育服務還處在探索發展時期,為了促進托育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促進托育服務的規範發展,加強動態管理,建立健全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理機制,加強安全監管。
問: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發展的決定,決定實施三孩生育政策,請問條例此次修訂在這方面作了哪些規定呢?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戴紅兵: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是黨和國家作出的重大決策,具有重大意義。根據中央的決定和上位法的要求,條例此次修訂在貫徹落實三孩生育政策方面主要作了以下規定:一是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並明確了依法收養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併計算。二是根據上位法授權,明確了再生育的具體情形。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有子女死亡或者經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可以等額再生育;夫妻雙方戶籍和居住地均在邊境縣(市、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問:實行生育登記制度,取消再生育審批之後,請問條例在實行網上生育登記等便民服務方面有哪些新舉措呢?
自治區衛健委黨組成員、自治區老齡辦主任梁麗玲:
為了適應新生育政策,強化政府的服務職能,條例在便民服務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個亮點:一是實行夫妻生育即予登記政策,生育前或者生育後均可登記。二是方便群眾登記,群眾既可以通過廣西生育登記網上辦理平臺辦理生育登記,也可以到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委託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進行登記。生育登記的具體辦理流程,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已向社會公佈。三是推動“出生一件事”聯辦,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協作,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事項聯辦。
問:生育假的假期變化是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請問條例在生育假方面有哪些新規定呢?
自治區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彥平:
生育假是提升群眾生育意願,促進生育的有效措施之一。為了促進我區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條例在生育假方面主要作了以下三個方面的新規定:一是為了方便女方做好産前檢查,確保嬰幼兒健康,條例新增了産前檢查陪護假,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享受産前檢查陪護假五天。二是結合人們的生育意願在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之間遞減的特徵,制定差異化的産假獎勵措施,分娩後,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産假六十天,二孩增加産假七十天,三孩增加産假八十天。三是為了方便育兒,規定夫妻雙方在子女零至三周歲期間,每年分別累計享受育兒假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