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租房仲介卷款失聯 大學生維權受阻

2021-08-27 09:1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年輕人需學會用法律手段避坑

  租房仲介卷款失聯 大學生維權受阻

  跟租房仲介簽了合同,交了半年房租,可租期剛過半,大學畢業沒多久的董鑫琪竟被“趕”出了租住的小屋。

  不久前,自稱房東的幾個人找到府來告訴董鑫琪,他們已經1個多月沒收到租金也聯繫不上那家仲介了。董鑫琪給聯繫自己簽約付款的仲介小哥打電話,發現自己已被拉黑。

  有些傻眼的董鑫琪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無奈之下,他和另外兩個租客一起去派出所報案。工作人員告訴他,此前已經有涉及這家公司的多個房東和租客前來報案。按照要求登記了自己的受騙情況後,目前董鑫琪尚未收到公安部門對這家仲介立案的消息。

  房東、租戶“兩頭被坑”

  23歲的浙江省男生董鑫琪是天津農學院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大四下學期以來,他和同學紛紛開始找工作,幾個人商量著在離工作地點近一點的小區一起合租。

  多處考察後,他們選擇了位於天津市西青區的津洲花園小區。這裡毗鄰3所高校,周圍環繞著科技園區、商品批發市場及傢具建材城,對很多在附近求學、工作的年輕人來説,租住在這裡有著理想的區位優勢。

  今年2月,董鑫琪在網上多個租房平臺比價後,發現在閒魚上的租房資訊比其他平臺要更便宜一些,“同樣一套房,每月租金要少200元。”這對於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來説有一定的吸引力。

  通過網上聯繫,幾天后董鑫琪和一個自稱房客公寓工作人員的仲介小哥,約在津洲花園一處兩居室見面了。仲介帶著董鑫琪進入房間查看後,遞給他一份房屋租賃合同。

  雙方約定,租金每月2500元,租期為6個月。今年3月,按照“押一付三”的付款規定,董鑫琪和同學夏子康湊齊了第一筆1萬元房租後,搬了進去。

  3個月後,兩個年輕人又攢夠了3個月的房租,並通過房客公寓的官方微信付款平臺交齊了租金。沒想到,付款第二天,房東就敲開了他的門。

  房東告訴他,自今年3月以來,一共只收到仲介轉給他兩個月的房租,此後再也沒有收到錢,“現在連仲介的人影都找不到了!”

  如今一提到仲介,房東李大爺就氣不打一處來。他在津洲花園的這套房子,已經被不同仲介坑了兩次。此前,蛋殼公寓來找他,號稱要幫他的房子租個好價錢。沒想到,幾個月後,蛋殼公寓倒閉了,欠他的租金也泡湯了。

  前腳蛋殼公寓剛倒閉,後腳就來了個房客公寓。房客公寓的一個仲介小夥子堵在他家門口,拍著胸脯跟他保證絕不會讓他再吃虧。李大爺被小夥子哄著稀裏糊塗簽了個協議,把房門鑰匙交給他們代租。

  活了大半輩子,李大爺萬沒想到,自己會在同一個坑裏摔倒兩次。仲介按照每月付租的方式給他轉了兩個月的租金後,就一直拖著租金不給,“等我電話打過去,人家停機了!”

  前前後後租房這一年多,按照每月2800元租金計算,李大爺有3萬多元房租沒收回來,還惹了一肚子氣。他請人幫忙找到房客公寓註冊所在地,發現現場已人去樓空。

  仲介卷款 大學生維權無門

  被仲介小哥拉黑後,董鑫琪在小區裏遇到一對同樣被這個房客公寓坑騙的年輕夫婦,通過了解得知,受騙的租客遠不止他們幾個。

  天眼查顯示,這家天津房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如今已涉多個法律訴訟案件,均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被告,被天眼風險標注為“高風險”。目前這家公司法人預留的手機號已成為空號,今年5月,公司申請登出解散。

  可今年6月發現被仲介拉黑後,董鑫琪用同學的手機號佯裝租客聯繫當時租房給自己的那個仲介小哥,對方依然表示可以通過其租房,但需要客戶自助看房和線上簽約,即按照指定時間到指定房屋內通過密碼鎖打開室門查看,簽約採取線上電子簽約,也就是説,整個過程仲介並不露面。

  自己交了房租,能否到期再搬走?夏子康諮詢了一位律師,得到的答覆是,要依據房東與仲介簽訂的合同類型來分析。如果房東與仲介公司簽訂的是委託代理合同房客可以拒絕搬出。若房東與仲介公司簽訂的是房屋租賃合同,那麼房東就是出租人,仲介公司為承租人,房客則是次承租人。因仲介公司違約未及時支付租金,房東有權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並依據合同約定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

  無奈之下,董鑫琪和夏子康只得臨時找熟人幫忙推薦房子並搬了出去。目前,董鑫琪和房東都已向屬地派出所報案。天津行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周傳豹表示,房産仲介收錢後人去樓空,房主、租客都可以報警求助。但公安機關是否立案要看具體情況。只有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房産仲介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時才立案。否則,會以經濟糾紛為由,建議房主或租客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警惕“高收低租”的租房套路

  2020年以來,全國範圍公開報道的資訊中,已累計出現數十家長租公寓“爆倉”“跑路”的情況;高峰時,1個月內被爆出倒閉的長租公寓就多達15家。隨後,多地紛紛出臺相關文件,提示人民注意住房租賃市場的風險,警惕“租金貸”“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問題。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梳理髮現,他們有著大致相同的套路。首先,這些公司都是成立時間比較短的新公司。這家與董鑫琪簽約的房客公寓就是2020年11月成立的。為了快速斂財,這些仲介大都採用“長收短付、高收低出”的模式運作。董鑫琪和房東交流後得知,自己2500元一個月租來的房子,仲介承諾給房東2800元一個月,“難道仲介做生意還要往裏貼錢?”

  業內人士透露,一些人成立房屋租賃公司後,一邊高價在市場上收房,或潛入一些網上社交平臺給自己引流,盡可能快地擴充房源;另一邊為了吸引更多的租客,他們又開出比市場均價更低的租金。還會利用不同付款方式,調整租金,比如年付均價更低,押一付三則租金要貴一些,以此來吸引租客付長期租金。

  如今董鑫琪恍然大悟,表面上看,那些仲介“高收低出”在不停地虧錢,但實際上他們盯上的是租客的所有租金。大量租客的租金到手之後,他們乾脆卷款消失了。

  眼下當前正值畢業季,是新就業大學生租房的高峰期。因租房發生的種種糾紛讓很多剛走入社會的大學畢業生苦不堪言。

  周傳豹律師提示,大學生租房時,一般會先找仲介,但簽租房合同時要儘量與房主本人面簽,簽合同前要對房産證、産權人的身份資訊拍照或複印留存。

  若房主不能到場面簽合同,而由房屋仲介代簽合同,或者乾脆是直接與仲介簽合同,則要關注仲介是否持有房主本人簽章的授權委託書、代管合同原件等材料,並拍照或複印留存。

  特別要重點審查委託書或代管合同中,有無代為收取房租的許可權。若沒有,則要避免將款項支付給仲介,而應直接將款項支付到房主本人賬戶。若仲介有收取房租的許可權,最好與房主溝通並留存證據,將來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憑證據維權。

  “這兩年,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部分房産仲介不景氣,資金鏈斷裂甚至人去樓空,確實導致房主與房客之間糾紛多發。”周傳豹建議,有關部門應對經營房産租賃業務的仲介或仲介機構進一步加強管理,“讓在這個城市裏打拼的年輕人有個安穩的‘家’。”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胡春艷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