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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再完善 補齊短板解決涉未成年人侵害問題

2021-03-01 08:13:00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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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補齊短板解決涉未成年人侵害問題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國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於1991年,2006年進行了較大幅度修訂。此次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現行法律的基礎上,增設了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時強制報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制度;首次對學生欺淩進行了定義,並明確規定了學校在學生欺淩及校園性侵的防控與處置機制;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的監護缺失問題,完善了委託照護制度。著力解決社會關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問題,包括監護人監護不力、學生欺淩、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等問題。

  點評: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綜合性法律,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很多亮點。它補齊了現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本次修訂,對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作了大幅修改和完善,新增“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兩章,由7章擴展為9章,條文由72條增加到132條,修改幾乎涉及原法的每一個條文。從政府、學校、家庭、網路産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同主體出發,對網路素養教育、網路資訊內容管理、個人資訊保護、網路沉迷預防和網路欺淩防治等內容作了規定,力圖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

  本版文字整理 劉子陽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