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料惠及約1.6萬名孤兒
中新網廣州2月9日電 (蔡敏婕 莫冠婷)廣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9日聯合印發《通知》,明確2021年至2023年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預計該政策將惠及全省約1.6萬名孤兒、2.6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經廣東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通知》,明確2021年、2022年、2023年,全省集中供養孤兒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883元、每人每月1949元、每人每月2017元;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227元、每人每月1313元、每人每月1359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執行。
據了解,2021年廣東集中供養孤兒、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比2020年增長了3.5%、10.5%。2020年廣東省集中供養孤兒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820元、每人每月1110元。
廣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要求,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並按照全省城鎮居民及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的增長幅度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準,使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準不低於全省最低保障標準。
同時,廣東省民政廳要求各地要嚴格規範孤兒基本生活供養資金使用管理,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要追回冒領的資金,並視情節輕重依法依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