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秘: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初探
四、行動默契:化解政治難題的新實踐
1949年以後,一方面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另一方面是“兩岸尚未統一”,兩岸在政治上相互對立。實現國家統一,一方面是兩岸心靈契合,另一方面也是要結束政治對立,二者相輔相成。結束政治對立,最好的辦法是通過兩岸政治談判來解決。自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開始,我們一直主張通過和平談判來實現國家統一。但是兩岸雙方的談判身份被視為一個大問題。在傳統中國的禮制社會中,“正名”一直居於首要地位,“名不正則言不順”是中國一個重要的傳統政治文化。長期以來,兩岸在“國家”、“政府”、“主權”、“治權”等概念以及這些概念的具體投射物上各有看法,這種意見的不一致背後是對各自政治立場的堅持,深怕“被對方矮化”或者擔心“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臺面上則是對一些身份、稱謂的執著。雙方都為此動了不少腦筋,但是都沒有一個雙方都滿意的方案。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以政治家的勇氣積極推動兩岸公權力之間的交流,並在實踐中為破解兩岸政治難題開啟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2015年11月7日,習近平和馬英九在新加坡成功實現了歷史性的會面。雙方的默契首先表現在會面時雙方的身份。以模糊的共識和默契為基礎,進行“兩岸領導人會面”,會場上也沒有“政治符號”的標誌。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兩岸領導人會面後舉行新聞發佈會表示,這是兩岸政治分歧尚未徹底解決之前,按照“一個中國原則”做出的務實安排,也體現了雙方擱置爭議、相互尊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