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秘: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初探
三、“兩岸共圓中國夢”:國家統一的新道路
臺灣問題是上世紀四十年代後期國共內戰的歷史遺留問題。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臺灣政治體制發生了重要變化,兩岸關係也出現了一些“非內戰化”的特徵,走上了和平發展的道路。在這種形勢下,要實現國家統一和兩岸心靈契合,就不能僅僅從“歷史”中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而要從“當下”和“未來”中闖出解決問題的道路。
2014年2月18日,習近平在會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一行時提出,“歷史不能選擇,但現在可以把握,未來可以開創”。習近平還根據“十八大”的精神,進一步提出了“兩岸共圓中國夢”的主張。他説,“兩岸同胞要攜手同心,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在2013年6月13日會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時,習近平表示,兩岸要“在共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撫平歷史創傷,譜寫中華民族繁榮昌盛的嶄新篇章”。在2015年5月4日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表示,習近平表示,兩岸要“努力開創兩岸關係新未來,共同致力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兩岸共圓中國夢”的論述是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的關鍵性內容,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第一,“兩岸共圓中國夢”將國家統一和民族復興完美地結合在一起
在過去一段時間,我們曾經在探索,國家統一和現代化建設到底哪個在先,哪個在後。我們今天認識到,無論是要先進行國家統一還是要先進行現代化建設都是不妥當的,二者一定要同時進行。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有一個重要論述,“全體中華兒女攜手努力,就一定能在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這個論述標誌著,我們黨把國家統一和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兩大任務緊密聯繫起來。在此基礎上,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提出“兩岸共圓中國夢”的主張。這個主張不僅將國家統一和民族復興結合在一起,更讓臺灣同胞成為民族復興的動力。在2015年11月7日會見馬英九時,習近平表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兩岸同胞前途命運息息相關。……我相信,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臺灣同胞定然不會缺席。”在2016年3月5日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習近平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需要兩岸同胞攜手同心幹”。
第二,“兩岸共圓中國夢”讓統一有了更廣泛的社會基礎和更充沛的動力
“中國夢”是國家夢,民族夢,也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個人夢。習近平曾鄭重指出,“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必須不斷為人民造福”。為實現“中國夢”,習近平進一步提出了“共用發展”的新發展觀,主張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使全體人民有更多獲得感。兩岸同胞要“共圓中國夢”,自然也要“共用發展”,增加受益面和獲得感。在2013年4月8日會見蕭萬長時,習近平表示,“我們要努力增進兩岸民眾福祉,讓更多民眾共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2015年5月4日在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習近平表示,“要充分考慮兩岸雙方社會的心理感受,努力擴大兩岸民眾的受益面和獲得感,尤其要為兩岸基層民眾、中小企業、農漁民合作發展、青年創業就業提供更多機會,讓兩岸同胞參與越多受益越多”;2015年3月4日在看望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部分委員時,習近平指出,“我們願意讓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願意為臺灣青年提供施展才華、實現抱負的舞臺,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他們的成長、成才、成功注入新動力、拓展新空間”。
這樣,“共圓中國夢”的理念,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臺灣普通民眾的切身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臺灣各個政黨、各個階層、各個宗教、各個地區都可以參加到“中國夢”中來,並在這個過程中,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所以,“共圓中國夢”將最大程度地鼓舞臺灣同胞積極參與到實現“中國夢”的偉大進程中來,在“共圓中國夢”的同時實現國家統一。
第三,“共圓中國夢”將形式統一和心靈統一結合起來,實現心靈契合
2008年以來,兩岸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等各領域深入全面交流,兩岸關係日益密切,共同利益日益增多,兩岸在客觀上已經形成了一個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未來,兩岸通過“共圓中國夢”,將進一步增加對“兩岸命運共同體”的認知。而且隨著交流日益深入,對兩岸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將形成相互適配而非衝突的認識。
更為重要的是,兩岸共圓中國夢有助於形成共用的價值觀念,建設精神家園。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並不是要向西方國家證明或者顯示中國已經強大了,也不是任由資本主義經濟邏輯主宰一切。如果是那樣的話,不過是在重復別人走過的路,而不是真正的民族復興。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僅是物質上的強大,更是文明的復興。它要創造一種新的價值,一種基於全新的經濟、科技、政治和文化的新社會前景,建立共存共榮的全球秩序,實現全球正義。兩岸在“共圓中國夢”的過程中,就能共同創造這樣一種新的價值觀念,讓“中國”成為一種價值,成為兩岸同胞共同的精神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