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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同維護《開羅宣言》的權威意義重大

2013-12-04 07:4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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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英三國首腦發表于1943年12月1日的《開羅宣言》是近代以來第一份明確臺灣是中國領土、日本侵佔臺灣屬非法且必須歸還中國的國際法文件。在該宣言發表70週年之際,海峽兩岸中國人不約而同將紀念活動推向高潮,皆因這一宣言明確了臺灣及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是中國不可侵犯的神聖領土,任何意圖竊取中國領土、顛覆二戰後建立起來的亞太地區和平秩序的國家與個人,都將受到中國人民乃至全世界熱愛和平人士的嚴厲譴責。兩岸攜手維護《開羅宣言》的權威,就是在共同維護“一個中國”的框架,就是在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歷史進程,意義重大。

  一、《開羅宣言》對中國具有標誌性意義

  70年前,正值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決定性勝利、二次世界大戰形勢發生根本性轉折的關鍵時刻,中美英三國首腦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商議對日本作戰和戰後對日處理等重大戰略問題,會後發表的《開羅宣言》明確向世界宣告:“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這是近代以來第一份明確地指明臺灣是中國領土、日本侵佔臺灣為非法性且必須歸還中國的國際法文件,為戰後中國收回臺灣提供了國際法依據。開羅會議和《開羅宣言》成為戰後國際新秩序的重要基石,歷史意義不言而喻。

  《開羅宣言》發表一年多後,1945年7月26日發表的《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9月2日,《日本無條件投降書》昭告世界“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中日發表《聯合聲明》亦重申遵循《波茨坦公告》。由此可見,《開羅宣言》為日本所接受,也被多個國際法文件再三確認,它見證了臺灣作為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法律地位和鐵的事實,其法律性質與效力也在70年裏始終得到世界各國包括西方主要國家的確認。

  中國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長高洪認為,中國參與共同發表《開羅宣言》,是中國這樣一個近代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貧弱國家在喪權辱國的鴉片戰爭後第一次贏得世界的尊重和承認,這段歷史值得銘記。而今天紀念《開羅宣言》更有著特殊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這份重要文件從國際法上確認了臺灣及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是中國神聖領土,成為我國維護釣魚島主權的國際法依據;另一方面,《開羅宣言》是中華民族經過覺醒、抗爭走向勝利的標誌性文件。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