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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治理推動群眾“幸福感”更強

2018年02月08日 09:07:00來源:台灣網

  “空氣品質比前幾年好太多了,這麼多藍天,往年想都不敢想!”眼瞅著街邊小作坊被拆除、小廠子有了環保設備,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居民張軍很感慨。(2月4日人民網)

  近年來,大氣污染問題日益受到社會關注,尤其是去年冬天以來,中國多地連續出現大範圍霧霾天氣,大氣污染形勢頗為嚴峻。面對霧霾重重的天氣,中央就從産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後産能、完善法律標準和區域聯防等方面對大氣治理作出要求,及時回應了社會的廣泛關切,足以體現中央對大氣治理的重視。

  早在2013年,國務院發佈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消除人民群眾“心肺之患”的藍天保衛戰全面打響。大力推進燃煤污染治理,狠抓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加快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黨中央、國務院防治大氣污染、讓人民群眾呼吸清新空氣的決心堅定不移,舉措紮實有效。各地區各部門共同努力,全社會積極參與,“大氣十條”目標如期實現。

  在“大氣十條”實施之初就獲得了全社會的普遍關注,在實施的4年多裏,全國整體空氣品質得到了大幅改善。數據最直觀最有發言權,2017年全國74個重點城市優良天數比例為73.4%,比2013年上升7.4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比2013年減少一半。藍天,一年比一年多起來,使得老百姓越來越有“藍天幸福感”。

  可以説,環境保護不只是政府部門的事,同時也是每一名公民的義務。一方面,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制度設計和處置過程,應當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另一方面,公眾也應在日常生活中植入環境保護的理念,以切身行動改善環境,例如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代替私家車,避免購買過度包裝的産品和過量的衣物,堅持垃圾分類等等。

  總之,治理環境污染問題緊迫而艱巨,不僅需要中央政策立意長遠,還需要各級職能部門長期不懈地監管與整治,民眾的廣泛參與也必不可少。只有全社會形成合力,集體行動,“生態良好”、“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才不會成為空想,民眾的生存權、健康權、發展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台灣網網友:雨露)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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