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作應遵循“三分之一”原則
“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近段時間以來,經過各路媒體記者的深入走訪和認真調研,發現在不少地方“四風”問題有所抬頭,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呈現出各種新的表現形式,大致體現在文多會多、到基層調研不實、熱衷於“材料包裝”等問題上,迫使基層幹部要麼弄虛作假、摻水摻沙,要麼為民辦事浮于表面、空築樓臺。
經過綜合各類報道和“四風”新表現,筆者發現一個新問題:基層工作到底應該怎麼做?當然,有人給出的答案是:為民務實清廉。這種“正確的廢話”,其實還是讓人摸不著頭腦。有媒體指出,當前,奢靡之風和享樂主義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又有了新的滋生“土壤”,應該説,就全局來看,當前基層工作亟需解決怎樣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的問題,就是既要符合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又要立足基層實際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惠民生。為此,筆者建議:基層工作應遵循“三分之一”原則。不僅是內容上佔總體的“三分之一”,而且是時間和精力上佔總體的“三分之一”,這裡的“三分之一”以月為計算週期較為合適。
第一個“三分之一”,是辦文辦會、學習研究、走訪調研等“務虛類”工作佔總體工作的“三分之一”。“一生一世學,一生一世做”是“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賦予每個黨員幹部的基本任務,況且必須“活到老、學到老”,但是學習的時間要合理安排,不能只學習不思考不研究,更不能不去運用實踐,所以,要控制好學習時間。辦文辦會和走訪調研都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辦文辦會不能變成整天都紮在“文山會海”裏,縮短辦文辦會的時間才能提高工作效率。走訪調研也需科學規劃,不能因為頻次過高而令基層不堪重負,調研的目的是探索經驗、創新性推動工作。“務虛類”工作的時間不能超過總體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否則就難以在落實上做精、做細、做實,也不利於提高工作質效。
第二個“三分之一”,是調解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糾紛、維護地方安穩等“穩定類”工作佔總體工作的“三分之一”。這些工作關係社會穩定和諧、長持久安以及黨和政府形象,很多矛盾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化解的,而且不能一勞永逸,重復性、系統性、聯動性是這類工作的共通特點,因此,既要花時間做群眾的思想工作,又要花精力協調有關部門聯動解決。如果工作時間過長,既會給一些幹部提供庸懶散浮拖的口實,也容易給群眾造成“不作為、慢作為”的印象,所以,只能用“三分之一”的時間來解決“穩定類”工作問題。
第三個“三分之一”,是為民辦實事、惠民生、促發展等“務實類”工作佔總體工作的“三分之一”。發展是第一要務,民生就是最大的政績,發展的成績最終會體現在群眾的幸福指數上,為群眾辦的每一件民生實事都是推動發展的點點滴滴。不管是服務工作,還是産業發展,抑或是民生項目,都是與地方經濟和老百姓切身利益休戚相關的務實性工作,這些工作既要統籌落實、兼顧推進,也要確保高品質、高效益。
都説基層是“千條線下面的一根針”,我認為,這根“針”要“逢”好一件“衣服”,必須在力度、密度、效度等“三個維度”上均勻平衡,如果避重就輕,必然出現厚此薄彼或者“跑風漏氣”等問題。對於“三分之一”工作原則的掌控,筆者認為,除了上級黨委政府應該建立總體的控制部署體系,基層也應該建立“臨界點”響應機制,一個月之中,一旦發現有觸犯“臨界點”的可能,就立即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及時調整到正常軌道上來。(台灣網網友:李丁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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