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錢 、還錢,職責所在

時間:2013-02-15 19:51   來源:台灣網

  2月2日,帶領200余名農民工在贛州務工的鄭某,從鐵路民警手中,領回了他幾天前乘坐火車時遺失的200余名農民工一年的辛苦錢——200余萬元工資卡,沉重鬱悶的心情終於得以釋解。(中國青年網  2月11日)

  前段時間分別發生在上海街頭和石家莊路上的撿錢事件仍讓筆者記憶猶新,不禁自問要是自己處在相同的環境下會如何做出選擇?

  “有人丟了錢,有人撿了錢,有人還了錢,有人捐了錢。這件事可能發生在東北、華南、上海、北京……沒有哪個地方的人生來就是活雷鋒,也沒有哪個地方的人就一定素質差。”筆者認為這句話説的在理,人性本惡,每個人天生傾向於自私。在閃耀的聚光燈下,人人都可以成為明星,而在沒有監督的誘惑時,人的慾望就會無節制的擴張,因為所有人都有薄弱點,光靠良心、道德是起不到長久的約束作用。

  同樣是撿錢,同樣是還錢,鐵路職工撿錢不論金額大小如數奉還感動旅客的新聞達到數以萬計。每次丟失物品或金錢的旅客不一樣,每次提供幫助的鐵路職工不一樣,但服務的標準是一樣的,因為每個鐵路人的職責就是:“保護旅客的生命財産安全,提供群眾滿意的服務”。

  “拾金不昧”是良心所向,更是職責所在。所以,鐵路民警王曉東和列車員按失主提供的線索清查全列臥鋪車廂找到旅客遺失的200余萬元工資卡和錢包後,為了不耽誤民工工資發放,乘警支隊于當天派2名民警趕赴贛州,專程為農民工送還工資卡。由此就更能理解2月7日新華網報道的:《江西:冒雨撿錢鐵路民警走紅 乘客攜萬元現金 上廁所時不慎掉出列車》,為什麼鐵路民警們會冒雨一邊提防著過往列車走了4公里,一邊聽著對講機的資訊搜尋從列車上散落下的10000萬,最終將搜回的9800元現金交給失主。

  誠然,一個人的行為並不能成為一個群體的標簽,但是一個群體在遇上同一件事時都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同一種做法,這種企業文化的建設值得我們學習和稱讚。

  個人恪守職責的一小步,推動的卻是企業的一大步。內心揣滿陽光,才能把溫暖傳遞到身邊的每一個人心中, 所有對他人的美好寄予應從自身做起。(台灣網網友:林珍妮)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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