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竊聽醜聞”為何舉世矚目

時間:2011-07-19 15:55   來源:台灣網

  傳媒大亨默多克近日就《世界新聞報》“竊聽門”事件公開發表道歉信,其在信中稱“我們為一系列嚴重的錯誤行為表示歉意。我們對受害人遭受的痛苦深表歉意。我們很後悔未能及早採取行動解決問題。”(7月17日 新華國際)

  隸屬於默多克傳媒帝國的《世界新聞報》,歷經168年“滄桑”, 7月10日卻因僱員“非法截取、竊聽私人電話資訊”的醜聞而“壽終正寢”。報紙雖死,然其對“新聞界和社會公眾”所造成的傷害將“難以治愈”。此新聞之所以“萬眾矚目”、“舉世震驚”,原因在於其給西方媒體和從業者 “三記響亮的耳光”。

  一則,給以“新聞自由守護神”自居的西方媒體一記響亮的耳光。西方媒體動不動就站在輿論的高地,鼓吹“新聞出版不應該接受第三者的事先檢查,出版內容不能受到任何強制”,並用以來抨擊其他國家與地區沒有新聞自由。

  在新聞自由的幌子下,曾任《世界新聞報》主編的安迪?庫爾森就極力主張要“不惜一切代價搞到新聞”。為此,他曾“慫恿記者竊聽王室成員、政要和名人的通話”。如,為了採訪倫敦郊區的一個地下性狂歡聚會,其記者不惜秘密潛入現場進行體驗式報道。

  不可否認,捍衛新聞自由是媒體和從業者應負的職責之一;然任何自由都是相對的,大眾傳播媒介對社會和公眾還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媒介起碼要在現存法律和制度的範圍內進行活動。《世界新聞報》“非法截取、竊聽私人電話資訊”明顯與這一精神不符。

  二則,給高舉“新聞專業主義”大旗的西方媒體一記響亮的耳光。西方媒體動不動就扛出新聞專業主義大旗,鼓吹自己的新聞報道“真實、全面、客觀、公正”……

  然正如英國廣播公司報道所説,168年來《世界新聞報》“刊登了大量名人的花邊新聞,其已成為典型的八卦報”。在美國新聞史上,許多媒體就以犯罪、煽情、醜聞、八卦、緋聞等新聞報道為能事,如赫斯特、普利策時期的“黃孩子之爭”就使“黃色新聞”甚囂塵上。

  三則,給自詡為“無冕之王”的西方媒體記者們一記響亮的耳光。西方媒體的記者一直以“無冕之王”、“船頭的瞭望者”、“燈塔”、“第四等級”等自居;英美新聞教科書中也一再強調他們的記者“有崇高的職業操守”、“堅持新聞真實性、公正性”、“尊重受眾的知情權、表達權、隱私權、監督權”……

  而從《世界新聞報》記者“竊聽並刪除遇害女孩米莉的手機語音留言,導致警方誤認為米莉尚在人間”這一事件中,我們看不到記者“高尚的職業操守和道德良心”;從原《紐約時報》記者傑森?布萊爾“撰寫的600多篇報道中、大半屬捏造或抄襲之作”事件中,我們也見不到記者“堅持新聞真實性、公正性”、“尊重受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綜上,從“三記響亮的耳光”中,我們看到了西方媒體和從業者的瑕疵與短板。這或許也是《世界新聞報》“竊聽門”事件舉世矚目的原因之一。

  古語雲“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擁有168年曆史的《世界新聞報》,因踐踏新聞操守而遭“滅頂之災”,其給世界新聞界和媒體從業者上了令人難忘的“最後一課”;我國媒體和從業者也當從中吸取教訓: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台灣網網友 儲鵬飛)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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