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將開放市場和調結構有機結合

時間:2013-07-31 22:3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7月31日電(記者 李苑 邱小敏)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部署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這是解決我國公共服務薄弱問題,是進行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舉措,也是政府進一步放開市場,讓社會各方公平參與的發展之機。

  長期以來,我國的公共服務一直是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薄弱環節,一些領域的公共服務産品短缺,品質和效率不高,譬如教育資源不平等、城鄉醫療體系不健全等問題。

  針對這一系列問題,新一屆政府提出,要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凡是社會能辦好的,儘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凡適合市場、社會組織承擔的,都可以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交給市場和社會組織承擔。採取這樣的形式,既能加快解決公共服務産品短缺問題,又能形成公共服務發展新機制。

  對政府而言,從“大包大攬”,到“分工精細”,打開購買公共服務之路,既推進了“簡政放權”,也能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滿足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對社會力量和企業而言,公共服務領域市場準入的開放,為社會資本開闢更大的投資空間,這對促進公平競爭,提升投資效率,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有著不言而喻的顯著意義。

  對老百姓而言,作為公共服務産品的消費者,其權益應得到有效保障。從“政府配餐”到“百姓點餐”的轉變,公共服務品質的提升,改善了民生福利,使得老百姓獲得切身的實惠。

  所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是一項令各方獲益,“惠而不費”的工程。

  當前我國正處於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為滿足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主體的需要,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領域,必將刺激有效需求,促進就業,讓社會領域既有事業也有産業,使得服務業的發展達到“質”“量”兼備,改變産業結構不合理的現狀。

  當然,需引起重視的是,在購買公共服務的執行方面,政府一定要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保證資訊透明,並接受群眾監督,讓購買公共服務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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