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貧困縣巴彥縣人民法院院長劉玉海,購置並駕駛一輛價值75萬元的豪車。當地法院還存在公車私用等問題。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自己曾實地前往多個貧困地區調研。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再窮不能窮幹部”的現象。(4月11日《中國青年報》)
不知道竹立家先生所説的“很多地方”究竟有多大,但他下此“再窮不能窮幹部”的結論絕非誇張。此種“絕不虧待幹部”的思維並不隱秘,卻又是那麼的曖昧與難以被接受。
“再窮不能窮幹部”何以會發生?在竹立家看來,多出現在欠發達地區的此種怪現狀,既關乎監督力度,也與人大職能的嚴重缺位有關。以上理由當然切中實質,但是,就算外界監督和人大職能持續發力,就能對一些地方幹部的自肥行為形成足夠威懾力嗎?未必。從本質上説,“再窮不能窮幹部”行為只是一種亞腐敗,我們必須尋求剛性突破口。
亞腐敗並不直接為官員個體牟利,也不同於那些明目張膽的貪腐現象,表現形式多樣,直至成為一種生活方式。違規配車如此,可以細化到衛生巾的公務員福利如此,層出不窮的政府豪華辦公樓亦如是。
漸少“再窮不能窮幹部”現象,當下最急切的治理或許並不能完全寄託于製造宏觀性的監督與監管力度。最迫切的任務在於以具體的舉措來消除地方亞腐敗産生的空白地帶。譬如對於官員超標配置公車,必須在公車治理舉措中加入嚴厲的懲罰規定。譬如對政府修建豪華辦公樓,必須從審批程式上設立更多的防火牆。當種種具體指向亞腐敗的舉措都完善且足夠的剛性,“再窮不能窮幹部”就不會那麼容易地出現,至少,它們會面臨一個不容易的實現過程。
我國的縣級及更基層政府被視為監督盲區與腐敗重災區,伴隨公眾監督力度的擴張,基層腐敗會更多轉為亞腐敗,這會是一種趨勢,更是另一種刻不容緩的制度性倒逼:對於地方亞腐敗治理,必須剛性推進,打上更多的制度補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