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債局長”是官德誠信範本

時間:2012-11-07 13:29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山西的一位“還債局長”最近被媒體發掘了出來。67歲的胡丙申退休前在山西夏縣鄉鎮企業局工作,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以個人名義擔保,為19家企業和個人借貸69萬元。到退休時,有的因經營不善倒閉無法還貸,誠信為本的胡丙申只好自己來還債。10年時間,他靠做小生意、打工加工資支付累計替人還債39萬元。(11月6日《山西晚報》)

  10年光景,胡丙申還債的故事好似一個傳奇。10年的時間裏,他為還債賣過對聯,給人剃過頭,還開過小商店,而他的老伴兒則悄悄到鄉下替別人收麥。確切地説,欠債的並不是胡丙申,在他所身處的資金鏈條上,胡丙申只是擔保人而已,真正欠債的人,有的跑了,有的病了,還有的去世了。而在胡丙申看來,既為擔保,信譽便是一張底牌,欠債的人跑了,自己的信譽不能跑。替人還債,絕對不能讓自己的信譽失色。

  媒體在傳播這一故事時,為胡丙申鑲上的名號是“官員”。在這個“官德”備受關注的社會裏,儘管胡丙申只是一名微不足道的基層小官,但他通過替人還債而呈現出來的“官德”,無疑讓人對這個時代的為官者多了一份信心。胡丙申曾説,“做官要有作為,做人要有誠信。”假若一個人喪失了誠信這個品質,即便身居高位,想來也難有作為。而他以某種略帶悲壯的方式,展現了一個為官者應有的誠信和作為。

  誠信,這只是“還債局長”這個故事呈現給我們的一個層次,雖然説輿論在圍觀胡丙申時都把這一層次當做核心,但是,核心之外,“還債局長”所呈現的側面資訊也不可忽視。

  胡丙申在位時為何要替人擔保?新聞説,夏縣是一個財政貧困縣,胡丙申剛到鄉鎮企業局工作時,全縣的鄉鎮企業年産值僅有2000多萬元。為了支援鄉鎮企業的發展,他先後幫19戶農民擔保借了69萬元錢,除少部分來自農村信用社貸款,其餘全部是民間借債。為什麼多數都是民間借債,無非是因為鄉鎮小企業發展融資困難。胡丙申退休時,他擔保過的一些鄉鎮小企業倒閉了,除了與企業主自身經營不善有關外,是不是也和大的經濟環境有關聯?事實上,何止是鄉鎮小企業,當前社會,一些民營企業的發展也在遭遇著瓶頸,比如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缺乏,比如民營企業市場地位的邊緣化。這些社會背景,正是發酵“還債局長”故事的土壤。

  一個基層的官員,以個人的修為和理想,彌補了制度的不足。2011年,胡丙申獲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因為講信譽,因為“替人還債”踐行了擔保人的承諾,胡丙申在道德領域獲得了應有的認可。多少有些遺憾的是,我們只關注了他的誠信,忽視了他以一個人的力量,試圖代替制度來支撐地方經濟發展的理想和情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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