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治論理:西部縣域的幸福路徑

時間:2012-09-06 13:01   來源:人民日報

雲南省嵩明縣縣委書記 王春燕

  【對話背景】

  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在越來越強調幸福體驗的當下,是先發展經濟,還是堅持民生優先?地處滇中腹地的雲南省嵩明縣用實際行動作出回答:民生不斷改善,才能更加幸福。

  幸福感的核心是人,我們發展的目標是為人民謀利益。不能等經濟發展到一定水準才去解決民生問題,而是必須讓人民群眾同步享受發展的成果。

  民生不斷改善 才能更加幸福

  本報評論部:“幸福感”這個詞如今越來越頻繁地被人們提及,不少城市也明確提出要建設幸福城市。“幸福感”應該如何來衡量呢?

  王春燕: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從物質角度來講,主要來自社會和個人兩個層面。社會層面,就是社會經濟要有較快發展,能夠為人民群眾創造和提供良好的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個人層面,就是個人享受到了社會為其創造的發展條件,如小孩能夠上好學,自己有更好的就業機會,父母有良好的醫療、養老保障,一家人安居樂業。從而,個人能發自內心地為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感到高興,並對未來充滿信心。

  作為一個縣域的“父母官”,我們必須竭盡所能地為百姓創造幸福,百姓的幸福感不斷增強,是我們最大的幸福。

  本報評論部:古話説,“郡縣治,天下安”,足見縣域的發展和穩定對於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性。但要使一縣之民普遍有幸福感,卻並非易事。嵩明是如何做的呢?

  王春燕:首先,把加快縣域經濟發展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礎來夯實。嵩明確立了“生態、富民、強縣”的總體奮鬥目標,形成了“一城”(昆明空港新城)和“四園區”(楊林工業園區、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國際生態文化旅遊度假園區、職業教育高校園區)的産業協調發展新格局。“十一五”期間,全縣生産總值年均增長14%,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2.8%,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1.4%,形成了以農業為基礎、工業為主導、服務業快速發展的縣域經濟新格局。

  其次,把實施民生工程作為提升百姓幸福感的具體抓手來統籌。隨著城鎮化進程和園區建設的加快,嵩明也出現了許多失地農民。我們依託園區解決就業,僅楊林工業園區一年就能提供數千個崗位。

  此外,嵩明開通了醫藥費用“報銷直通車”,農民看病報銷比例由原來的30%提高到2012年的70%,“新農合”參合率達99%;全面開展農村民居防震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工作,為1萬餘戶農村居民撐開了堅固的“防震傘”;公租房建設延伸到工業園區,目前投入使用的公租房為入駐企業解決了1000多名工人的住宿問題。

  人民的利益是幸福感的核心

  本報評論部:地處西部地區,嵩明的財政收入並不寬裕,保民生的資金壓力如何化解?

  王春燕:雖然與東部發達地區相比,嵩明發展還不足,但絕不能因為我們發展還不足,就減少民生方面的投入。幸福感的核心是人,我們發展的目標是為人民謀利益。跨越發展不能把歷史使命丟掉,不能等經濟發展到一定水準才去解決民生問題,而是必須讓人民群眾同步享受發展的成果。

  嵩明始終強化民生項目資金保障,將民生工程配套資金作為縣級財政必保項目,每年隨財力的增加,不斷增加財政預算安排,確保重點民生工程落實到位。近年來,嵩明投入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再就業和農林水等民生事務的支出佔全縣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比如教育投入,從2007年開始,嵩明籌集資金近7億元,完成44所農村標準化學校建設,新建校舍28.7萬平方米,全縣每人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2年。但嵩明縣委、縣政府至今仍在上個世紀70年代建成的老樓裏辦公。

  “詩意般地棲息” 提高幸福指數

  本報評論部:保護環境與發展經濟,是許多地區面臨的艱難抉擇。我們注意到,嵩明在確定總體奮鬥目標時,把生態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甚至優先於富民。這是如何考慮的?

  王春燕:如今,群眾的生活品質提高了,吃飽穿暖早已不是幸福感的全部,群眾越來越看重良好的生活環境。如果生態環境被破壞,對群眾的身體健康就會造成危害,即使有再好的經濟、再多的收入,大家也不會覺得幸福。

  嵩明氣候溫和,山明水秀,是詩意的棲息地。所以,我們在發展經濟、招商引資的時候,首先強調的就是科技、環保,哪怕眼下損失一些大項目,也絕對不上高污染、高耗能的産業,要為子孫後代留下這青山綠水。

  同時,嵩明全面開展了“森林嵩明”行動計劃、城鄉園林綠化、環境綜合整治和節能減排等重點工作。近年來,嵩明累計完成植樹造林1.42萬畝、封山育林5.5萬畝,啟動了廢棄鐵路和公路沿線綠化美化工作;郊野公園、河濱公園、園博園及縣城污水處理廠等相繼建成。如今,嵩明每人平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人民群眾既享受到了高品質的城市生活,又沒丟愜意的田園風光。每天晚飯後,在城區的各大廣場,散步、休閒、打陀螺的市民,那個悠閒愜意。

  尊重群眾意願 群眾才更滿意

  本報評論部:在社會轉型期,許多矛盾集中顯現,容易影響群眾的幸福感。如何緩解這些社會矛盾?

  王春燕:首先,要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在堅持加大政府建設民生工程力度的同時,堅持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形成由“群眾説了算,以群眾滿意為標準”的民生工作良性機制。比如,在農村實行“一事一議”就是很好的方法。

  其次,要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去考慮問題,全力提升群眾生活指標,增強幸福感。“十二五”期間,力爭全縣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0%,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2%。同時,加大對民生工程的支援力度,確保年內完成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1.4萬人,實現轉移收入1.5億元;啟動3241套保障房建設,為實現嵩明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第三,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最終標準,把服務群眾、改善民生作為最大責任,圍繞“轉變作風、服務基層、推動跨越”,實施幹部直接聯繫群眾制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必須強調的是,幸福感其實沒有惟一和固定的標準,它也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因此,為百姓創造幸福,讓群眾的幸福感越來越強,也是永無止境的。(記者 胡洪江整理)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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