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攙扶摔倒老人被訛,文明辦埋單何如醫保埋單

時間:2012-05-21 15:11   來源:法制日報

朱慧卿/畫 

  在全國都為“老人街頭摔倒到底該不該扶”進行討論的時候,昆明市文明辦近日公開承諾,市民因攙扶摔倒老人被訛,由此産生的費用將由昆明市文明辦申請愛心專項基金進行埋單(5月19日《北京晚報》)。

  消息一齣,引來不少質疑。其實,昆明市文明辦並非“一律埋單”,只是“先行墊付”,事後還會通過多種手段對事實進行調查核實,會向有賠償能力的撞人者或有承擔能力的訛詐者追償。按照昆明市文明辦負責人的解釋,採取這一措施,旨在“打消人們的顧慮,鼓勵群眾毫不猶豫地去施救,找回一座城市的良知”。不過,儘管如此,在筆者看來,市民因攙扶摔倒老人被訛由文明辦埋單的做法,仍有許多值得商榷之處,須三思而後行。

  毫無疑問,昆明市文明辦的初衷是好的。希望採取這種方式鼓勵市民第一時間向摔倒老人伸出援助之手,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老人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發生意外或者危害擴大。這樣不僅能夠有效地維護老人的合法權益,也能促進城市的敬老尊老風尚,提升社會文明水準。而在筆者看來,這些預期目標或許都只是假設,是理論上的假定。這一做法能否真正如願,關鍵要看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如何,特別是能否為社會成員指明行為方向,培養市民明辨是非的能力。

  提升社會道德,找回城市良知,首先要做的是是非清楚、方向明確、獎罰分明、依法辦事。而昆明市文明辦的做法似乎與此還有差距。據稱,為了弘揚敢於擔當的精神,不會向生活困難的撞人者追償;老人確係訛詐施救者,如果是因家庭困難,擔心受傷後治療不起而一時糊塗,也不會追償,而是協調民政部門幫助老人解決治療問題。這意味著“生活困難”可以成為公民不誠信、隨意抵賴和訛詐的合法理由,而且不僅不必為不誠信和訛詐承擔責任,還會因此而獲益。這除了與傳統的“任何人不得從自己的違法行為中得利”的法治原則相違背,也與我國社會主流的社會道德和法治要求相背離,對其他公民乃至整個社會都是一個負面示範。最終結果是社會付出了巨大經濟成本,卻要承受巨大的道德與法律風險,讓社會和公眾是非不分,責任不明,容易産生惡性迴圈,最終消解的是社會的核心價值觀,結果可能不是找回城市的良知,而是毀掉城市的良知。

  昆明市文明辦還以“絕不會花納稅人的一分錢,這筆費用是向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申請的專項基金”為由來回應公眾質疑。不過,對照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的宗旨,如果專項基金用於甚至其中一部分流入事實上的撞人抵賴和摔倒訛詐者的腰包,恐怕與“弘揚志願精神,支援和推動志願服務活動……引導人們多做好事、增長好心、爭當好人”的宗旨也不完全相符,或損害基金自身的形象和聲譽。

  另外必須指出的是,在文明辦埋單的做法中,調查追償並不具有可行性。最大的障礙是文明辦及媒體,哪怕是警察也沒有裁決權。文明辦的責任認定,當事人不接受就解決不了追償問題。事實上,也會由於證據的缺乏讓許多爭議事實的真相難以查明,無法避免巨大道德和法律風險,最終文明辦只能成為“冤大頭”,文明辦埋單也就淪為典型的“和稀泥”。這無論對於文明辦,還是對於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都是一個尷尬。

  筆者認為,在此類事件中,最適合埋單的是醫保制度。因為它以保障公眾健康為宗旨,以救死扶傷為依歸。它在救助治療傷者時無需辨明是非,不必追問誰是肇事者。這樣不僅無損反而會提升醫保制度的聲譽和公信力。因而,市民因攙扶摔倒老人被訛,“文明辦埋單”不如醫保制度埋單。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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