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企業歷史欠稅要警惕“過頭稅”

時間:2013-07-04 10:46   來源:廣州日報

  要完成既定指標,稅務機關稅收壓力相當之大,眼下不少地方的稅務機關已經開始清查企業歷史欠稅,過頭稅會否捲土重來,值得警惕。

  6月7日起,《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個月,眼下已是期限將近。近日,在《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專家研討會上,原全國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俞光遠透露,實際稅收徵管過程中,怎麼依法徵稅,是一個重大的問題。現在我們是依照上級下達的指令性、指標性的任務來徵稅;而不是按照稅法規定的範圍和稅率,來依法徵稅。

  由於稅收徵管法涉及的是稅收徵管的程式,而非具體實體稅種,因而即便其向社會公開徵求修改意見,但關注度與個稅修訂相比,顯然差很多。然而程式正義方能帶來實體正義,以此而言,稅收徵管法的修改其意義絕對不亞於個稅、企業增值稅等具體稅種的修改。

  不過就俞光遠所透露的問題來看,在徵求意見稿中並沒有見到什麼改變,反倒是擴大了幾項稅務部門的權力。誠然,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的義務,但稅收徵管也要弄明白兩個事實:其一,要依法徵稅,而不能在稅率、徵稅範圍上存在隨意性,不能按指標徵稅;其二,要尊重納稅人的權益,稅收徵管必須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

  然而現實中,按指標徵稅的情況似乎相當普遍,乃至我們經常看到類似“提前完成稅收任務”、“超額完成稅收任務”的新聞。去年6月,甘肅省永登縣地稅局號召全局幹部職工大幹20天,向完成“雙過半”(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發起全面衝刺,結果短短20天,就徵了上半年32%的稅。不僅有這種“突擊徵稅”,還出現了“寅吃卯糧”的“過頭稅”、該收不收的“捂稅”、計劃分攤的“包稅”、財政放貸的“空轉稅”等現象。這些“非常規”的完成稅收收入指標的徵稅措施,帶有相當濃厚的計劃經濟痕跡,也讓徵稅這項本該十分嚴肅的事情帶上了很大的主觀隨意性。

  以“過頭稅”為例,一旦經濟增速下滑,財政收入下降,各地為了完成財政收入增長的預定目標,或者把來年、後年甚至是以後更多年份的稅收提前徵收上來,就像電影《讓子彈飛》裏湯師爺所説的,“前幾任縣長把鵝城的稅收到了90年後”;或者把一些本不應該交的稅,在執行中往往變成必須交的,把一些應該就低(稅率)的稅,變成了必須就高的稅……數據顯示,今年1-5月份,全國公共財政收入同比僅增長6.6%,而中央財政收入同比僅增長0.1%,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中央財政完成預算的壓力非常大。要完成既定指標,稅務機關稅收壓力相當之大,眼下不少地方的稅務機關已經開始清查企業歷史欠稅,過頭稅會否捲土重來,值得警惕。

  當然,把板子全部打在稅務部門身上也有失公平,畢竟稅收增長的剛性指標,多由財政部門指定,而且這個指標並不會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多是硬性指標。因而,要讓稅收徵管回到法制軌道,避免出現按指標徵稅的不正常現象,首先要改革稅收制度,以地方發展需要制定的財政預算為依據,規定稅收的指令性任務指標,相當不科學,必須改變;其次,從嚴約束稅收徵管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避免實際徵管中隨意性過大;最後,強化納稅人權益保障,讓納稅人敢於對指標徵稅説“不”。正在徵求意見的稅收徵管法修正案對這些都避而不談,不能不説是個遺憾。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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