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待遇須消除差異

時間:2012-12-18 14:54   來源:光明日報

  日前,江蘇省南京市宣佈取消公費醫療,明年起2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障將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並軌。據悉,目前全國大部分省份均已取消公費醫療,但各省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併入職工醫保時,均存在著不同名目的“補充醫療補助”,使得這部分人員的醫保待遇仍優於普通公眾。

  確保公務員醫療保障改革順利推進,又不至於損害公務員的合法權益,確實是一個需要平衡的問題。針對公務員的“補充醫療補助”,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這個難題。而公眾的質疑在於,改革後公務員和普通參保人之間依然存在較大的待遇差異。換句話説,取消公費醫療後,公務員和普通參保人坐上了“同一趟列車”,但在人們看來,公務員坐的是“頭等座”,而大部分參保人仍然是“二等座”。

  這種群體間的差異感,很容易使人對改革前公費醫療的“特殊待遇”産生聯想。公費醫療為人詬病,一是因為其是計劃經濟的産物,體現出很大的身份差異,各種面向公務員的幹部病房、幹部醫院,被視作身份的象徵;二是權責不對應,普通參保人須按月繳納參保費,而其醫保待遇遠不及不繳費享受醫療的公務員;三是過度醫療,“一人生病、全家吃藥”,公費醫療中的醫療資源浪費也為人詬病。

  要增進公眾對於公費醫療改革的認可和支援,還須全方位消弭公務員和其他群體之間醫療保障待遇的差異。其實,公務員“補充醫療補助”不是不可以有,問題在於公務員有,而大部分普通參保人沒有。之所以會如此,主要還是因為公務員獲得補充醫保有統一的財政支撐,而在很多企業裏,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很難要求單位購買補充醫保,導致醫保待遇“差一大截”。

  取消公費醫療,並不必然以降低公務員醫保待遇作為前提,因此,唯一消弭待遇差異的辦法,就是通過制度的完善和配套政策的落實,使廣大普通參保人也能“硬氣”地享受補充醫保保障,使他們的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向改革後的公務員醫保待遇看齊,只有這樣,公眾才會有“動真格”“一視同仁”的觀感,進而支援並配合公費醫療改革的進一步完善。

  作為一項基本的社會保障險種,醫療保險必然要面臨公眾“既患寡也患不均”的挑剔。對社會保障工作來説,這既是需要面對的壓力,也是不斷改進的動力:在取消公費醫療的同時,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社保制度的頂層設計,統一制訂不同職業、不同身份群體共用的更加公平的醫保制度,明確所有參保人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補“短板”,讓普通企業職工、城鎮自由職業人員和農村居民等群體,都能享受到更高水準的醫保待遇。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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