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兒童都應該有天真幸福的童年,每一個兒童的快樂都是社會致力的方向。然而,當困境兒童(如流浪兒童、留守兒童,甚至殘障兒童)逐漸被社會所關注時,我們可曾留意過那些生活在“新困境”之中的兒童?
所謂的“新困境兒童”,是指城市中非家庭經濟原因、家長文化程度原因,非先天因素和後天意外造成的困境兒童,他們很多表面上幾乎看不出問題,大多數生活環境相對優越,經濟條件好,父母受教育程度高,重視教育,他們成績好,甚至優異。然而,他們長期身心承受的痛苦壓力和巨大成長風險往往不被家長、老師覺察和了解,無法得到來自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有力支援,最後部分孩子走向絕路,如自殺、自殘等。這樣家庭的孩子往往由於家長老師缺乏關注和警惕,被稱為隱性困境兒童,相比而言,他們的風險由於不被重視反而更加危險。
尤其是在城市家庭中,幾乎所有兒童都面臨應試教育和教育過度商業化風險,家庭成長環境風險和兒童心理疾病的風險。可生活在這些困境裏的兒童,並沒有引起社會的足夠關注,也很少有人來讀懂他們的悲傷。而據北京真愛教育機構的統計,中國17歲以下的兒童中,至少有3000萬人受到各種情緒障礙和行為問題的困擾,使中國已成為目前世界上兒童自殺的第一大國。
當我們細數那些走向極端的新困境兒童,就會發現,在家庭,孩子找不到安慰,成人的思維扭曲了生活,他們成為心靈層面無家可歸的人;在學校,孩子同樣找不到安慰,僵硬的教育和繁多的考試,蠶食了學習的興趣,他們成為心靈層面真正的失學兒童。更多的是社會性的原因,很多悲劇幾乎都可以避免,只要社會多一些公平,多一些愛,這些幼小的生命不可能選擇這樣一種悲慘的抗議方式。總的來説,兒童自殺本質上永遠是他殺,是這個世界用他們的手殺害了這些孩子。
在孩子自殺的國度,救救孩子理應成為良心的首要選擇。而這更首要的問題可能是內在的——在這些冰涼的小屍體和模糊的遺書面前,我們應該意識到自己不過是一群未決犯。那些聰明、技巧性的成人智慧,不是免除而是加重了我們的罪惡。
要知道,兒童作為一個有生命的個體,在自身的發展過程中,有一個自我評價的體系。但這個自我評價體系往往會被家庭、家長的不當教養方式,被我們的學校和社會的這種不當的教養方式,比如説我們學校和社會會用一個好學生的標準、聽話學生的標準去要求,造成孩子的自我評價系統出現問題,同時,阻礙成人真正地去理解兒童,阻礙成人直覺地認識兒童的心理,從而使成人和兒童之間往往存在著一種潛意識的衝突。
一個熱愛兒童但又潛意識傷害他們的成人,將會給兒童留下一種內在的悲傷。我們不妨在今天這個節日裏,在依舊關心貧窮、疾病、災害等厄運侵擾的那些兒童的同時,也該靜下心來,去和另一些孩子聊聊天,嘗試讀懂他們內心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