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高新區內的一個私宰窩點,完全是屠宰死豬後通過泡藥加工,再打著新鮮豬肉的招牌流入市場,該窩點可日産死豬肉約上萬斤。記者在掌握證據後舉報,前來拉貨的多輛麵包車卻在執法人員趕到前1分鐘開走,執法隊未繳獲任何豬肉。(4月19日《羊城晚報》)
上萬斤死豬肉冒充新鮮肉流入市場,這個數字令人作嘔、令人脊背發麻。這個黑作坊的膽大妄為令人咋舌,別的窩點是摻雜使假、小敲小打,它是赤裸裸地“專業”屠宰死豬,而且成功地實現了“規模化”生産。這樣性質惡劣、大張旗鼓的私宰窩點,在他們那個行當裏應該是“龍頭企業”了,當地執法部門居然都視而不見,試問所謂執法監管都在忙些什麼?
食品加工的黑作坊當然令人痛恨和害怕,但是,更讓人害怕的是執法監管的缺失。一個黑作坊的存在,不過是食品市場中的一粒老鼠屎,無論它有多大規模也只是一時、一地之害。而執法監管的缺失,則意味著一串、一片黑作坊存在的可能,意味著長時間、大範圍的可能。
深圳這傢俬宰窩點,日産萬斤死豬肉當然令人驚心動魄,但只要執法能夠及時到位,一鍋端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令人擔憂的是,地方執法部門不僅在媒體曝光前置若罔聞,接到媒體報警和協助之後,居然磨磨蹭蹭地延誤到嫌疑人清理好現場才出現。在這種監管力度之下,如果沒有媒體的曝光和介入,這家黑作坊能否得到徹查是個問題,而是否存在更多、更大黑作坊令人存疑。
黑作坊的存在有兩層含義:其一,在法治的陽光內,這種黑暗行為無法生存;其二,在法治的陽光照不到的地方,這種黑暗行為找到了生存土壤。對於食品安全監管來説,執法的陽光照射越廣闊,黑作坊生存的空間就越狹小。
出現日産萬斤死豬肉的黑作坊,善後工作的重心不是沒收多少豬肉,甚至也不是如何嚴懲這幾個黑心商販,而是搜尋出地方執法監管的漏洞。必須徹查執法監管體系中的“黑洞”,尤其是個別執法者勾結奸商、充當保護傘的行為。
不能及時發現黑作坊的存在,還能解釋為點多、面廣、任務重,還能牽強地解釋為“疏忽”。不接舉報、延誤出動,眼睜睜讓嫌疑人聞風而逃,難脫包庇縱容黑窩點之嫌。屬於工作制度中的漏洞,那就趕緊完善機制和制度;屬於“黑洞”,屬於執法人員失職、瀆職的,則該撤的要撤,該抓的要抓,將保護傘徹底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