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亟待規範引導

時間:2012-07-20 10:24   來源:經濟日報

  日前, P2P網貸平臺“淘金貸”上線僅5天就曝出負責人攜款潛逃、網站停擺的醜聞,給原本不溫不火的網貸行業敲響了警鐘。

  P2P網貸在國外已十分流行。借款方和投資方通過網路平臺自由撮合,貸款人獲取資金,投資人獲取利息收益,網路負責搭平臺和審核借貸雙方的資格。這樣不用見面就能完成貸款,有效解決了小微企業及個人的小額急需資金需求。對於小微企業來説,無疑找到了新的貸款門路;對於個人來説,在急著用錢的時候,也省去了向親戚、朋友開口的尷尬。門檻低、便利度高,是P2P網貸獨有的優勢。

  在我國,P2P有點水土不服,核心問題在於風險難控。不僅淘金貸,其他網貸平臺也頻頻出事,稍有風吹草動就能撥動這個行業脆弱的神經。據調查,所有網貸平臺都出現過貸款不還的情況。雖然網站設立了專門的資金追討團隊,但在虛擬世界裏,這些追討行動往往是乏力的。

  當貸款不能追回時,責任的承擔有兩種方式:一是有擔保公司擔保的情況下,由擔保公司出資還款;二是沒有擔保公司擔保,就需要由網站的風險提取金和網站盈利來償付。所以一旦發生大規模的壞賬,就會導致公司破産,讓投資人血本無歸。

  相對於銀行一年定期存款約3%的年利率而言,網貸平臺一年收益可達20%左右。支撐行業發展的是高收益的誘惑,同時也帶來了高風險。投資人目前只能“走鋼絲”,因為現行法律規定,不見面的借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借貸雙方所簽的電子合同也沒有法律效力。而在某些網貸平臺上,借貸雙方的電子合約甚至是以網名簽署的,追責就更加困難了。

  不可否認,P2P網貸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也是民間資本在網際網路上的一個出口。因此,針對P2P網貸平臺這種新事物,為促進其健康發展,有關管理部門要及時應對。

  首先,應加強法律和相關制度建設。風險監管和信譽制度建設是P2P持續發展的兩個必要前提。雖然我們期待出現像支付寶那樣的網際網路創新來解決網貸安全問題,但加強風險監管和完善信譽制度仍是P2P發展所必需的。

  其次,繼續提升公民誠信水準、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公民誠信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部門形成合力。有專家建議,將網路騙貸的黑名單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充分共用,或將網路交易納入法律保障的範疇,則會大大改善行業誠信環境。(莊光平)

編輯:許娜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