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稅”變成“富人稅”難在哪?

時間:2013-09-29 13:15   來源:工人日報

  中國個稅從誕生之日起,始終沒有擺脫“窮人稅”的詬病。

  最直接有效的解決辦法是提高起徵點。

  2011年9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起徵點提到3500元。在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只剩下2400萬人繳納個稅,其中6成是工薪族,並沒有擺脫瘦鵝拔毛的窘境。

  窮人稅向準窮人稅轉型的背後,在解構個稅徵收的價值和意義。

  儘管社會各界不斷傳出繼續提高起徵點的呼聲,但繼續提高只會使個稅徵收稅基越來越小,越來越流於形式。

  於是,對個稅進行深層改革成為有關部門主要著力點。

  財政部長樓繼偉指出,下一步個稅的改革方向是,由目前的分類稅制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更體現稅收公平。

  如果這項改革順利推進,堪稱窮人的福音。

  但從個稅平抑貧富的差距的角度,財稅專家更多的著眼點在於通過制度完善,對高收入者建徵管平臺。

  首先,納稅人需要準確地掌握稅法,如實準確填寫申報單,而稅務部門則要有能力對納稅人的申報進行稽核和甄別。做到這一點,稅務機關要建立和完善適用於自然人納稅人的徵管機制,如自然人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制度和納稅服務體系、與個人和家庭有關的涉稅資訊系統等。

  在誠信制度缺失,相關徵收監管制度滯後的中國,即便富豪增長速度最快,連胡潤都能通過公開資訊編制出影響巨大的富豪榜,高收入者繳稅卻停留在靠自覺的階段。

  專家指出,現行個稅缺陷主要表現在它所實行的分類所得稅制上。佔富人收入更大比例的財産稅卻稅率更低且徵收難度更大,最終導致了收入低的人反而納稅多的反效果。由於制度設計的粗糙和簡單,很多富人通過聘請稅務顧問進行稅務籌劃,從而達到少交稅甚至合理避稅的目的。例如在股權轉讓時,就完全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將規定的20%的稅率降低到10%以內。

  有統計顯示,65%的個稅來自佔個稅繳納群體80%的中低收入者,而佔個稅繳納群體20%的高收入者,佔有銀行存款總量80%的比例,其繳納的個稅比例卻不到稅收收入總量的10%。

  更令人擔心的是,財政、稅務、銀行各自為政,本部門利益為先,對既有的網路上進行聯網,實現資訊共用並不積極,導致實施家庭綜合稅制操作成本高昂。要解決這一難題,進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打破部門藩籬已經時不我待。

  但這都不是核心問題。

  目前中國財産高收入者普遍不透明,財産申報滯後,卻與權力與市場的邊界不清晰,公權尋租現象無法徹底遏制有關。如果徹底實現中國財産公開透明,勢必將一部分靠不正當手段致富的既得利益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甚至成為當下反腐浪潮的活靶子,而他們往往有著強勢話語權,甚至直接可以影響政策的制定,終成為個稅公平徵收的最大阻力。

  以房産稅為例,徵收也步履維艱。連不動産資訊登記都設置了一個相當漫長的期限,其難度可想而知。

  所幸當下中國,改革呼聲水漲船高,政府積極推動簡政放權,回歸市場,中央力推制度反腐,依法治國,一大批尤其是來自改革開放最前沿地區廣東的高官都主動申請財産公開,加上中央地方政府都在推動預算賬本公開,大力限制三公消費,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這些都為全民財産尤其是高收入者財産公開創造了重要前提。

  我國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是,低收入者不繳稅,中等收入者少繳稅,高收入者多繳稅。而實現這一點,僅僅依賴徵收方式的轉變是無法實現的。

  無真正的財産公開,政務公開,就不可能有公平的個稅。(石述思)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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