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曾相識”的公車“奔襲”進歌廳

時間:2012-11-30 09:14   來源:人民網

  11月26日,有網友發帖稱,一輛車身噴塗“交通執法”字樣、車牌號為“豫S64899”的現代轎車,奔300多公里出現在鄭州一家豪華歌廳門口。27日下午,率先曝光此事的網友發帖稱,他遭遇“公關”:對方希望將帖子刪除,並示意“啥都好説”。(11月28日大河報)

  説實話,對於這類實屬公車私用的新聞,稍稍注意新聞的人群早已“審醜疲勞”。交通執法車“奔襲”300多公里到歌廳算“不遠百里”嗎?之前陜西一輛為陜F1566警的警車,被網民曝光在雲南某景區出現,該公車“奔襲”的何止上千里?開公車到歌廳消費,和屢屢曝光的類似新聞相比,也並不能算是什麼新聞,開公車到高檔飯店的、洗浴中心的,網友們見到了多少?開公車送孩子、接老婆的,甚至像2011年媒體曝光一輛牌照是雲E84547的“農業執法”吉普車,“奔襲”到鄰國寮國的......

  這類比比皆是的“新聞”,早已是一個公眾見的都有些“審醜疲勞”的新聞,反映出來的是幾個值得重視的現象和問題。一者,“規定”落實完全走了形。遠的不説,僅在2011年國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就聯合發出通知明確: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切實做好公務用車節能減排工作,嚴禁公車私用。這輛“百里奔襲進歌廳”的執法車所屬地信陽,也有類似的“禁令”。2011年9月,信陽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辦公室發出通知稱,嚴禁用公車從事婚喪嫁娶、接送子女上學、接送親友、觀光旅遊、垂釣、掃墓等一切形式的私人活動。“禁令”言猶在耳,實際上已流於形式。

  二者,上級天天“吆喝”,天天要求“嚴管”,但幾乎天天有這類公車“私奔”,説明監管力度過軟。單不説被發現公車私用者,最終被嚴肅處理者寥寥,公眾天天見到類似事情,監管者卻“置若罔聞”,就與監管嚴重不到位有關。其三,令公眾“疲勞”的公車“私奔”現象,還反映出有關方面對公車私用後果未引起重視,沒有將這類違法違紀行為當成大事,當成一個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屬於以權謀私、浪費納稅人錢財的大事看待。

  公車“私奔”現象,不是遏止不了,關鍵在於重視與否,較真與否。在一些嚴管公車的國家,公車私用被列為“耗費公民納稅錢罪名”,德國衛生部長施密特曾被公車私用弄得灰頭灰臉,被冠以“醜聞”,就是“栽”到了這一“罪名”上;韓國總理提名人金臺鎬在獲得提名21天后宣佈辭任,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公車私用。如果國內公車監管也嚴苛到“浪費罪”的地步,一些公車斷不敢明目張膽“奔襲”到歌廳。當然,管理公車還需要制度創新,並且還要嚴格執行。去年3月,廣州市999個單位共8360輛安裝了北斗車載終端設備的公車,每月每車平均從原來的1769.97公里下降為1265.24公里,下降了28.5%,“節約”幅度驚人。説明不是“管不住”而是“管不管”的問題。

  讓公眾“審醜疲勞”的公車“私奔”,足以説明現行監管機制存在重大問題,更希望有方方面以此為契機開展機制創新,真正給這類“奔襲”300余裏到歌廳的公車,繫上一根不敢肆意妄為的“監督繩”。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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